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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勇:究竟怎样才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9:08 中国经济时报

  ■周天勇评说中国经济社会难题之二十一■周天勇

  2006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1759元,农民纯收入3587元,城乡收入比3.28∶1,虽然国家采取了减免税收,增加投入和补贴,义务教育由政府来承担,建设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措施,但是,差距比上年还是在继续拉大。不客气地讲,我们并没有清晰地找到控制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切实有效的路径和办法。那么,怎样才能使农民真正增收致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呢?

  从农民的收入渠道看,由于中国农民人口众多,通过国家多予的办法拉平城乡收入差距,从生产力水平和财力基础方面看,是不可行的;而国家少取,只是免除500亿左右的税收,分摊到8亿农民每人也只少交60元多而已,而且不会有可持续性的减免收益;农业的比较效益很低,小规模、小生产的农业收入比率在持续下降,已经不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占近几年增收的80%以上,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职工工资收入年平均增长9%以上,而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年平均增长只有3%,让农民外出务工奔小康,用这一思路只能缓解问题,而用来控制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根本不可行的。

  国际上,在城乡结构转型期,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是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国内,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是东南沿海地区,最小的是浙江。其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渠道来自于创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因此,要控制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只有以下最关键的思路和政策才有效果。

  首先,彻底改革工商登记等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罚款等体制,改变目前农民创业很难的恶劣的体制环境。从到许多地方农村创业环境的调查看,农民普遍反映现在办个企业,甚至干个个体工商户,要比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困难得多。一是农民的任何经营,甚至是季节、临时等非正规的创业,都必须注册登记,各部门的资格、许可等变相审批也越来越多,不通过这些部门的注册登记和许可,就是非法经营;二是政府和行政性事业的工商、质监、卫生防疫、交通行政等各部门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交费比交税还要多,而且动不动就罚款,税费和罚款负担太重;三是政府和其行政性事业各部门的执法检查越来越多,检查和处罚的随意性很大,伴随着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要,而且检查与处罚和罚款相结合,使农民创业经营苦不堪言;四是诸如住宅院内不准办企业、耕地不得盖永久性的农业设施等等,让创业者无法办企业的规定也越来越多。

  只有浙江的一些地方,因为工商部门的经费由县市政府管理,没有统一到省财政,加上政府对工商、质监等部门行为的约束,才使得每千人个体工商户、微型和中小企业远多于中国其他地区。因此,要真正让农民创业致富,最主要的是要清理不合理的审批、注册和许可,只要合法纳税,允许一些非登记创业和企业存在,区别对待并允许住宅从商;更重要的是打破部门利益,彻底清理政府各部门和行政性事业单位在城乡对农民创业和经营的各种收费罚款,如果政府确实需要供养这样一批机构和人员,就应由政府财政出资供养,而不能将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一些经费转嫁到个体工商、微型和中小企业身上。

  其次,以民为本,调整金融监管观念,步子再大一些,速度再快一些,发展乡村和城镇社区中小金融机构,使农民创业和投资能有融资渠道。农民创业能不能成功,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能不能融到资金。由于信息不对称、分摊成本高、大规模银行的成本对分散小贷款费用不经济、小贷款各种风险难以控制等因素的制约,纵向结构和地方规模较大的银行一般不可能普遍地给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贷款,尤其是不给农村的创业贷款。因此,我国农民创业难的第二个制约因素是农民搞个体工商户和办中小企业,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体制下,基本上无法融到资金。

  美国3亿人口,有40000多家大中小银行;连孟加拉都有为穷人和农村服务的乡村银行,尤努斯因此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中国13亿人,有多少家银行呢?虽然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发展乡村中小金融机构,但是在有关部门的“把关”下,只见雷声响,难见地皮湿。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一种典型的从农村抽资金向城市,从农业抽资金向工业,从中西部抽资金向东部,把穷人的钱集中起来给富人用的体制。如果不是改革呼吁和国务院的督促,有关部门恨不得将全国的银行只办成一个,他们才省事、放心和高兴。农村、农民、农业和穷人,社会上能不能创业,老百姓能不能就业,都与他们无关!从实际结果看,现在的银监管理可以说是以资为本,而不是以民为本。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只有那些没有听有关部门话的,如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的温州、台州等地,其民间借贷发达,农村创业和经营者在地下金融体系中贷到了创业和经营的资金,使得那里的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像雨后春笋一样发展了起来。不仅解决了当地的就业,而且还转移和解决了数以亿计的中西部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就业。试想,如果这些地方的政府也听有关部门的话,将地下金融赶尽杀绝,那么,中国今天的个体工商户、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至少要下降一半,劳动力失业和剩余率至少会提高到35%。

  因此建议,中央和国务院下大决心进一步督促银监部门,调整管理观念,既要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更要考虑农民等老百姓的创业和就业,考虑人民的生计;既要将银行做大做强,更要将银行做多做小,尽快发展乡村、集镇等社区银行,也尽快发展城市和城镇社区银行,给农民,给穷人和低收入人创业、增收和致富必要的融资条件。以尽快解决日益严重的农民致富难、大学生就业难、低收入人群多、居民收入占GDP比率持续下降等民生问题。

  再次,彻底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还地权与农民,使农民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制度条件。土地作为资产,由于其稀缺性、固定性、生产性、增值性,是巨大和可持续的财富源泉。但是,由于模糊的土地所有制和不公平的集体土地向国有的征用制度,我们看到,土地财富转化为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中的电站、供城市淡水的水库、

高速公路、城市住宅、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商业金融大厦、工厂等等巨额的实体财富,政府和
开发商
也在土地的征用和开发中赚得了暴利,农民世世代代守着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被征用后,却形成了四千万之规模的失地、失业和失保农民;绝大部分当事农民没有因征地而致富,却因建设征地而致贫。有人戏言,但切中要害:“这样的土地产权和征用制度,将中国许多城市建成了欧洲,而使农村凋敝落魄成了非洲。”

  因此建议,在涉及征地的农村,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如果符合建设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经过征用直接以入股、出租和出让的方式进入建设市场;要留给农民一定比例的现代农业和创业用地,农民可用土地投资,评估的土地资产的价值可用于注册企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可以抵押融资,并且其长期使用权可以流转和交易;将农民耕地的使用权延长到999年,使投资于耕地、林地,包括开荒治沙造林造地的投资者,有长期稳定的产权保障。

  我以一个学者的研究、比较和判断来断言,如果中央和国务院不下大决心触及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真正在以上放活农村创业和发展的三个方面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仅靠国家对农村的多予资金和少取税收,仅靠种粮食,让农民致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定将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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