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颁布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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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2:1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实习生 邱利芳 发自北京 中国银监会日前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有利于信托业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信托监管的有效补充。去年,银监会针对信托投资公司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监管法规。
据银监会有关人士1月18日介绍,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两个方面,即具体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披露。对具体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银监会已下发《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予以规范。 《办法》规范的是信托投资公司自身情况的信息披露行为,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办法》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及重大事项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银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办法》的规定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提高信托业信息披露程度是强化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市场约束、加强透明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1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