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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民待遇还将持续多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 02:02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郭威 张平 在区位、环境、基础设施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为了同邻近地区进行“招商引资”的竞争,很多地方都只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仲大军感到很悲哀。 数个月之前,国内某家外贸研究机构,给他发出一份邀请函,请他在其主办的WTO年会上,作一次主题演讲。于是,他写了一份4000多字的报告。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在年会召开前几天,主办方又不让他发言了。 “可能是因为我的发言,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仲大军不无忧虑地说。 仲大军是一位经济学家。他创办的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在中国的经济学界颇有影响力。高梁、王天灵、孙立平、袁剑、陈平等学者,是这个研究中心的常客。 这个研究中心的观点是,中国政府对待外资的政策,迫切需要决策层和学界反思。其中,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当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形势的变化,相关政策也要适当地改变。”仲大军说。 危及产业安全? 11月,大军经济研究中心曾刊发一篇文章,文章称,过度利用外资将为中国经济带来隐患。作者是旅日学者王天灵。此时发表该文并非巧合。中国正式签署入世文件,就在5年前的11月。 王天灵在文章中表示,外资在中国所起的作用,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中国改革开放开始,直到四五年前,外资通过设立出口生产型企业,带给中国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外汇。 但在最近这些年,当中国逐渐富裕之后,外资在中国设立的生产、销售和开发机构,主要是将生产出的产品卖到中国市场。 在王天灵看来,前一种投资方式是“让中国人赚钱的对华投资”,后一种投资方式是“赚中国人钱的对华投资”。这后一种投资方式,“很难说是一种让中国致富的投资”。 王天灵表示,外资通过后一种投资方式,已经将中国国内市场“席卷一空”。而这个市场本应是民族企业的坚强后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为王天灵的观点提供了证据。这些数据表明,在诸多外资优惠政策,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助推下,在中国已开放的所有产业中,排名前5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 比如,在玻璃行业,最大的5家企业已全部合资;占全国产量80%以上的最大的5家电梯生产厂家,已经由外商控股;20%的医药行业在外资手中;汽车行业销售额的90%来自国外品牌。 “附庸的下场可以想像的。你拿小头,利润都被别人拿走了。这样国家怎么能发展起来?” 宏观政策相对滞后 仲大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宏观政策的滞后性。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可上世纪80年代形成的概念,比如创汇、招商、引资等,现在依然被政府看作是重要使命。 其中一个主要表现是,在地方官政绩考核方面,引资仍然被当作重要标准之一。《财经时报》采访时发现,在许多地方,引资指标已经被层层分解,直至县、乡一级。 许多地方政府给予外资的优惠政策,除了中央规定的项目,还有许多名目繁多的“土政策”。比如,承诺固定收益、给予负地租,强征土地大搞开发区,建设高标准的基础设施等。 “另外,虽然吸引外商投资成本较高,但与任期内扩大就业、创汇、增加税收相比,给予外资更为优惠的政策,显然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一位经济学家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在外资占GDP总量25%的某大城市,除了市内6区和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山区某县,剩下的11个区都有至少1个开发区。 在如此近距离的范围内,有如此多的相似定位的开发区,吸引外商投资时,如果单纯强调园区优势显然已经不灵,“杀价竞争”成为唯一的出路。 除了最常见的“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免出口产品增值税、地方所得税以外,各个开发区还从土地使用费、基础配套费等方面入手,尽展“比较优势”。 如果是大中型项目则优惠更多,比如某大城市南部的一个经济开发区便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或1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大型项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成片开发土地建园中园的项目,还可对企业实行更优惠的政策(即一企一议)。 环境污染优惠 为了吸引外资,各开发区甚至不惜互挖墙角——上述开发区就规定,从区外迁入该区并在该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凡剩余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按新建企业对待。在这一政策激励下,2004年这个开发区迁入企业13家。 其结果是,占这个大城市工业产值总量的51%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仅为全市总量的17%。 《财经时报》采访时还发现,许多地方政府除了明面优惠之外,还在暗处给予外资某些优惠。比如,在环境评测方面“网开一面”。 安徽省环保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阜阳市颍泉区工业园,有32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颍东区有14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界首市有19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工业园区企业不环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在重点企业门口挂“保护牌”,执法部门连门都进不去。 而山西省则干脆出台一份法规。其《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封闭管理”。 根据这份《意见》,除国家法定检查(稽查)外,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进入,对“封闭管理”的挂牌企业进行检查。对这些挂牌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违规检查的,检查部门应于进入企业检查的前一天,将事由以书面形式报告省人民政府,检查过程中重要事项随时报告,事后将详情以书面形式报告省人民政府。 仲大军对《财经时报》说,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需要有一段时间,因此,宏观政策的出台具有滞后性。具体到修正“超国民待遇”政策,“恐怕至少还得三四年”。(121110)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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