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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套房征税须谨慎 负面效尚需未雨绸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4:23 珠江晚报

  国土资源部官员透露,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见今日《珠江晚报》03版)

  就当前国情分析,笔者认为,上述构想既有正面效果,也有负面作用,可称是一把“双刃剑”,尚需过细考虑,理性对待。

  其正面效果在于,该办法有望激活二手房市场。出于经济考虑,那些有着两套房子的人们如果认为囤积房子等待升值不可靠,或许就会急于将其出手。如果二手房供应充足,对于平衡供需关系、抑制房价上升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对当前被畸高房价所苦的人们而言,这不啻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但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对第二套或第N套住房,或许根本就难以统计清楚。比如有人会将房子分散登记于各个家庭成员名下,等等。

  除了征缴的现实难度,该办法还有一些显然的负面效应尚需未雨绸缪,力争早虑不困。首先,向第二套住房征税,会不会使人们倾向买大的房子,从而诱使新开发的房屋面积趋大?由于每家人口不一,需要的面积大小也不相同,而且家庭人口也是会有变化的,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规定课税标准?是就高还是就低?就家庭“历史”情况还是就现状?

  其次,人们就业的流动性越来越强,这就带来两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是在向第二套房课税的情况下,其负担会不会转嫁到租房者头上?而且,这会不会造成租房难度的增大?二是如果某人在一城市有房而又去另一城市工作,那么他在工作地购房算不算需要课税的“第二套”?

  还有一种需要注意的可能是,会不会有人为了少缴税,搞假

离婚或只同居不结婚呢?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便未免是对婚姻法的不敬,而且也容易引起一些不良后果。

  鉴于当前的

房价畸高已经严重影响到大多数人们的生活,并将全民经济也绑上了
房地产
业的战车,我对此办法赞多于弹、喜多于忧。但鉴于其难以避免的负面作用,同时也希望这一办法出台不要过于仓促。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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