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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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 08:55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卓尚进 10月14日,中国银行公布对河松街支行案件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的决定。从处理结果看,这是近年来中国银行乃至国有商业银行对银行诈骗案件处理中最为严厉的一次。这表明中行打击银行诈骗案件,下了最大的决心,用了铁的手腕,作了严肃的处理。我们为中行的这种做法叫好。
中行处理此案是在银监会部署下、商业银行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的活动中取得的积极成果。今年年初,中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发生了涉嫌内外勾结的特大金融诈骗案件,之后建行和农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发现几起类似的案件。这几起金融案件发生在国有商业银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一时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国务院领导对银行案件治理工作作了批示,银监会专门召集召开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会议,并就银行业机构改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通过半年多的专项治理工作,金融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有伟人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现在可以说,对金融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中行管理层对河松街支行案件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前所未有的严肃处理,体现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这种做法有益于银行自身的改革发展,有益于银行业的持续安全和稳定发展,更有益于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从现在中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中我们还没有看到经济处罚,也许在法院判决的最后结果中有经济处罚。对于银行业屡屡出现的金融诈骗案件,应当进一步从经济上加大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对于胆敢违法违规从事诈骗和其他犯罪的人,一旦查清责任,应该予以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严厉处罚,以抬高犯案的“风险成本”,直至使之破产,以真正起到“伸手必被捉,捉住必严罚”的威慑作用。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