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收拾矿难残局 政府不应当冤大头孝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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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50 红网 | |||||||||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央视《新闻会客厅》回答白岩松提问有关矿难问题时,竟引用了一句流传甚广的顺口溜:“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 这句顺口溜却是当今矿难的真实写照。“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我认为这个“孝子”政府当得很不光彩,是一种耻辱。政府应该是一个为民服务机构,但服务不是当“孝子”。政府当“孝子”,表面上看起来是“以人为本”,妥善解决问题,而实
曾云高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从未添任何安全设备,连矿工下井用的矿灯、矿帽都要自己买,可见这位“黑金”老板的的贪婪。中国有古话叫做:“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既然矿难是黑心矿主自作孽,责任当然由他自己负,凭什么要政府当“孝子”?曾云高曾称拿3亿元摆平这事,可见他并不缺钱,为何不让他当做“孝子”?如果依照规定最高罚款20万元,在刑事追究中,按照刑法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面对这些非法开采,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来说,曾云高们就会不屑一顾,仍然“以利润为本”,执着地做他们日进斗金的老板。只有让他们当矿难的“孝子”,让他们当得心痛、破产,他们才会核算成本,死人要比添置安全设备昂贵得多,矿难才能得到遏制。再说,政府当“孝子”,买单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当“孝子”,我想没有哪个纳税人会同意这样做。当然在抢险救援应急时,生命攸关,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大局出发,毫不迟疑拿出资金是正确的,但这种“毫不迟疑”的同时,还应尽快冻结黑心矿主所有的银行帐户,待到抢险救援结束核算经费后,由他来承担这些经费才是公正合理的。 震惊全国的衡阳“11.3”特大火灾,曾造成衡阳市消防支队20名消防官兵牺牲。在该案刑事被告人受审前后,19名烈士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并获法院受理。其中,有17名牺牲消防官兵的41名家属集体起诉永兴集团等4名被告,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等共计434万余元。依笔者之见,法院应全力支持他们索赔。据原告代理律师肖雯说,这些消防官兵的牺牲,使他们的家属遭遇巨大的生活困难,惟有追究负有事故责任的李文革等人责任,由被告对烈士的死亡进行经济赔偿,才能安抚烈属(2005年9月1日《生活日报》)。这个观点我很赞同,如果他们没有索赔,或者索赔不成功,也就只有政府来继续当“孝子”,比如烈士的父母年老体迈,没有生活来源,政府理当救济和资助,不要说是烈士家属,就是一般的困难群众,政府提供救济和资助也是必要的。再比如说烈士的子女要读书,交不起学费,政府难道不要买单?但如果这些烈属索赔成功,拿到这笔钱,就可以解决生活及孩子读书的费用,当然就不用政府继续当“孝子”买单,至少在近几年政府不用担心他们的生活困难。 过去出现类似这样的事故,都是政府当“孝子”买单,以至造成违法成本低廉,这也是我国重大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衡阳“11.3”特大火灾,19名烈士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让“自作孽”者当“孝子”,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标本”,也是政府不再当冤大头“孝子”一个好的开始。 (稿源:红网) (作者:洪巧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