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城市莫走入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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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7:51 第一财经日报 | |||||||||
刘以宾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魅力城市博览会启动新闻发布会上,诸多学者专家表示,即将于2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首届“城博会”,将为中国的城市营销翻开新的一页。 “城市的魅力不是管出来的,而是营销出来的”,是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新出现的具有
由此联想到前些年流行的“经营城市”的说法。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我们的城市建设一直持续着竞赛、赶超的热闹局面,并推动了我国城市化的步伐。其中,无疑也有“经营城市”的功劳。然而,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当“经营城市”的理念与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追求显得越来越“亲密”之后,当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主要是为了吸引外资或获得企业家好评的时候,在不少方面,经营城市实际上与市民利益显得越来越矛盾,例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建造脱离实际的大型广场等等。更严重的是,“经营城市”的口号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地方政府的价值取向和职能定位,因此给政府转型增添了阻力。 “营销城市”与“经营城市”一脉相承。“营销”和“经营”一样,都是一种以“交换”为核心概念的体系。按说,它一般只能适用于参与交换的“市场主体”,例如商人、企业家等等。无论从它所包含的行为哲学、思维方式还是各种具体方法技巧看,几乎都难以与政府的行业特征、职业特点相融合。反过来说,假如官员的价值取向、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行为方式与商人的区别越来越小,MBA和MPA的招生以及教学课程还有必要分设么? 一个城市需要打造、拥有乃至提升自己的产品品牌,那是应该的。但那更多的应该是企业家的事儿,即使旅游品牌、文化品牌,也是旅游经营者、文化经营者的事儿。作为地方政府,其主要责任是营造一种安全、有秩序、基础设施良好的运营环境。至于通过城市魅力的打造以及有效的营销以吸引资金进入某些公共事业领域,同样也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也是这些领域经营者的事儿。 仅从字面看,“城市的魅力不是管出来的,而是营销出来的”一说也带有一定的偏颇。一个城市,当然越有魅力越好,问题是魅力的实质是什么?当然是让本市居民受其之惠并为之自豪。假如仅仅把城市魅力打造的目标锁定在获取“XX城市”评比奖牌方面,而不顾及居民的心理感受和实际需要,这无异于本末倒置。如今,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人均绿地减少、公共设施不完善等所谓的“大城市病”日趋严重,当然首先是一个管理问题,连这些都管不好,何谈城市魅力? 营销是一种费钱、费力的活动,某些时候甚至演变成“烧钱”竞赛,假如把本应用于改善城市环境的有限资金变成“城市营销”的预算,是否也该听听当地居民的意见?地方行政长官能否担当得起此种决策失误的责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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