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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阻止公民境外储蓄避税首选亚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01:35 第一财经日报

  欧盟委员会希望启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就阻止欧盟居民规避利息税的谈判,中国香港、澳门和新加坡被列为重点

  本报特约记者 李力 发自布鲁塞尔

  欧盟理事会4日召集25个成员国的税收专家开会,试图刹住欧盟公民通过将个人存款转移到亚洲以规避居住国利息税的风潮。

  此次欧盟理事会工作组会议研究了欧盟委员会有关扩大《欧盟利息税指令》(下称《指令》)适用范围的建议,意在使欧盟的税收网络覆盖到欧洲以外地区,并将中国香港及澳门、新加坡、巴林、迪拜、巴哈马等国家和地区列为重点目标。

  打击金融偷税已成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欧盟各国的储蓄利息税率存在很大差距,德国、法国等国税率较高,卢森堡和奥地利等国税率很低,部分成员国甚至为吸引资金,采取对非本国居民减免利息税等措施。欧盟内部利息税率的差异,使高税率国的民众通过离岸储蓄避税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导致高税率国的税收流失,也刺激了欧盟内部的恶性税收竞争,形成资金不断从高税率国流向低税率国的趋势。

  尽管欧盟发言人4日以数据不足为由,拒绝回答欧盟每年因离岸储蓄而蒙受的税收损失,但据外界推测,仅德国一国便拥有3000亿~5000亿欧元的个人存款流向国外。而吸引了巨额欧盟存款的瑞士,去年下半年也仅扣缴了1亿欧元的利息税。欧盟税收及海关联盟委员拉斯洛·克瓦奇今年5月曾向外界证实,欧盟25国每年因金融诈骗损失200亿~250亿欧元,打击金融诈骗特别是偷税漏税,已成为欧盟的当务之急。

  《指令》覆盖40多个国家地区

  为了防止居民规避利息税,保证各成员国有效地对本国居民的离岸储蓄利息收入征税,欧盟正不断地对各成员国的利息税制进行协调。2003年6月,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各国最终达成了《指令》,规定离岸储蓄利息的支付机构有义务向受益人所在国主管当局报告最低限度的信息,包括受益人的身份、居住国、支付机构的地址和名称、受益人的存款账户等,以便受益人所在国及时向其收取利息税。

  与此同时,为防止非欧盟成员国通过压低利息税吸引欧洲资金,欧盟从2003年开始先后与瑞士、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洛哥、圣马利诺等国及泽西岛、根西岛、曼岛、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欧盟成员国的海外属地达成协议,不断拓展《指令》的适用范围。据欧盟委员会发言人介绍,截至目前,《指令》已经跨越欧盟领土范围,覆盖了包括欧盟25国在内的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首选亚洲磋商阻止逃税

  然而,《指令》为国际税法作出贡献的同时,其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困难。多种因素导致该指令自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成员国的利息税收并未得到明显增加。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首先,作为各国妥协的产物,《指令》具有先天的缺陷和漏洞;其次,欧盟各国银行法和税法的内容迥异,《指令》在转换为国内法实施的过程中,其实际效力大幅削减;第三,近年来亚洲经济蓬勃发展,全球新兴金融中心在该地区应运而生。为规避高额利息税,欧盟储户纷纷将大额储蓄转移到《指令》尚未覆盖的亚洲地区,给欧盟有关法规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为解决《指令》在实践中的困难,欧盟希望进一步扩大其适用范围,堵住资金外流的口子。拉斯洛·克瓦奇的发言人4日表示,《指令》才实施1年,现在评论其成败还为时过早,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对其加以完善。

  4日的理事会工作组会议仅仅是一个开始,欧盟委员会希望在今年底前获得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的授权,启动欧盟与有关国家的谈判。上述发言人透露,《指令》“走出欧洲”的首选地很可能是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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