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成列保险代理向未登记人员发放佣金等 被罚5万

武汉成列保险代理向未登记人员发放佣金等 被罚5万
2018年03月13日 16:31 中国保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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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3月13日,保监会公布湖北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经查,武汉成列保险代理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向未在本公司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共计5万元。

  当事人:武汉成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列代理)

  营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嘉园大厦1-25E号

  负责人:李泰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成列代理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成列代理提出陈述申辩,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成列代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2014年以来连续3年投保的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均未达到规定要求。

  二、向未在本公司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2017年1-7月向未在本公司执业登记的4名销售人员支付佣金8笔,合计139,629.92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职业责任险保单、利润表、财务凭证、佣金发放统计表、执业登记销售人员清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我局决定对成列代理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上述向未在本公司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我局决定对成列代理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湖北保监局

  2018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杨畅

保险法 当事人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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