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余刚等人集资诈骗案:余刚被判无期 来源: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院”
微信公众号“上海一中院”3月30日消息,2021年3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刚、张玉丰等人集资诈骗案,对余刚、张玉丰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五百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李昊原、刘玉成、吴华、洪霞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四年不等刑罚,并处四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共计10余人旁听了宣判。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对在逃的涉案人员继续予以追捕、追诉。
(原题为《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余刚等人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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