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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能投集团向华信输送26亿陷泥潭
巨额国资难收回,专家质疑为何无人担责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文志 李金红 西安 昆明报道
云南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集团”)深陷“华信系”资金陷阱,在“华信系”崩盘前,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利用各种交易方式,涉嫌违规向“华信系”输送约26.8亿元资金。云南能投集团的上述26.8亿元巨额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目前却无人对此承担责任。
北方石油被华信控制后成虚假贸易平台
北方石油于1997年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拥有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集国内和国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油品贸易及仓储物流、投资、建设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工集团企业,公司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2007年4月,北方石油还取得了商务部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的进出口经营资格。
在2015年,北方石油位于缅甸的石油项目和位于江苏省靖江市的油库项目相继上马,这两个重资产项目累计投资达10亿多元,这使得北方石油的资金链颇为紧张。
经人介绍,当时还是北方石油实际控制人的李立,结识了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叶简明。李立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时觉得“华信是世界500强企业,当时也在各地寻求合作伙伴,感觉叶简明还是一个比较爽快的人,我们之间的谈判很直接也很顺利”,双方谈及了北方石油面临的资金缺口以及与华信的合作等议题。
2015年9月24日,北方石油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上海华信方面以6亿价格收购李立持有的北方石油60%股权,其中2亿元用于支付北方石油在金融机构的借款、2亿元为北方石油提供流动资金、2亿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李立;北方石油剩余40%股权仍由李立的关联方陕西联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安公司)持有。
此后,上海华信以“虚假注资”“债务重组”“增资”等方式由其关联公司上海峡云创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浦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北方石油,并派驻管理团队实际控制北方石油。
在上海华信的关联方获得了北方石油的控股权之后,并未按照约定向原股东李立支付股权对价款,只是以转入“借款”的形式将2亿流动资金打入北方石油,此后,上海华信利用实际控制北方石油的优势,通过四笔转账将2亿元资金转回至上海华信和其关联方。
自2015年11月华信系控股北方石油之后,李立虽然还是北方石油董事长,但整个公司由华信系管控。北方石油法律顾问王磊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后来发现,在那期间,上海华信以北方石油为平台进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非法融资,非法融资款到账北方石油后又立即指令北方石油以虚假货款、高价购买股权等方式转到上海华信体系的公司。”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华信系控股北方石油之后,因北方石油拥有大量做石油贸易所需的储油设施,北方石油遂成为华信系一个很重要的贸易平台,这些贸易大多数都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虚假贸易,目的是通过这些贸易做大“华信系”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
比如,2017年5月24日,上海华信虚构与长城石化(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石化公司)《购销合同》,交易数量为34890吨;2017年7月5日,上海华信虚构与黑龙江海亦控股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交易数量为36158.221吨,2017年12月1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货到验收后365天内付款;2017年7月31日,上海华信虚构与深圳雨安石化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交易数量为21500吨,2017年10月9日双方又签订《购销合同》,交易数量为20700吨。上述所有《购销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均为北方石油旗下的联合安能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安能公司),约定购买油品均为轻质燃料油等。上述长城石化公司等三家公司系上海华信关联方设立的空壳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唯一的任务是听从上海华信的指令,签署各类虚假合同、接收转出融资款。
根据上海华信遗留在联合安能公司资料显示,2016年底油库剩余油品约2000余吨,2017年联合安能公司燃料油、柴油、轻循环油共计入库约61332吨,2018年没有入库油品,联合安能公司存储量远没有达到上述三家公司购销合同的交易量。2016年、2017年、2018年,联合安能公司出库的货主也没有上述三家公司。更令人震惊的是,作为北方石油小股东的联安公司,在上海华信危机爆发迫于无奈接管北方石油后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华信在联合安能公司发生虚拟油品交易量高达1200万吨,约是实际交易量的190倍,而这些虚拟油品交易量都是在华信计划执行局安排指令下进行。可以看出,上海华信与上述长城石化公司等三公司之间并没有真实购销行为,交易系伪造和虚构。
云南能投涉嫌违规向华信输送巨额资金
“华信系”通过虚假贸易做大企业销售收入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在市场融资。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就深陷这骗局当中,据不完全统计,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涉嫌违规向“华信系”输送约26.8亿元资金。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利用“华信系”的虚假贸易,上海华信首先骗取了云南能投集团旗下云能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保理”)约10亿元保理款。
2017年12月28日,云能保理与上海华信签订两份《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合同约定上海华信对长城石化公司、黑龙江海亦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1亿元及上海华信对深圳雨安石化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1.9亿元转让给云能保理,申请保理融资合计5亿元。同日,上海华信向三公司分别送达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三公司均于当日签署《回执》,回复按要求支付购销合同款项,云能保理向上海华信放款。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2017年11月28日,云能保理与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签署的《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云能保理支付了2亿给“华信系”公司;2017年12月29日,云能保理与上海华信签署的《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云能保理再支付资金3亿元。
记者从保理行业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云能保理跟上海华信的前述签约及履行流程,均与保理业务行业惯例不符,涉嫌违规操作。
2017年4月28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应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指的是商业保理公司为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业务风险,指派公司调查人员按专业的执业标准和执业操守,对标的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及其相互间的交易活动等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并出具调查分析报告。
云能保理向“华信系”融出的巨额资金分文未予收回,云能保理将保理融资十倍杠杆全部用于“华信系”后,已经很难通过保理业务再给“华信系”融出资金,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随即又采取定向资管计划的方式向华信输送资金3.8亿元。
2018年1月22日,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租赁”)以“定向资金管理计划”方式,受让上海华信关联公司虚假应收账款收益权的资产管理合同,再次支付融资款3.8亿元给“华信系”公司。
除了通过“保理业务”和“资管计划”的方式向华信系提供资金外,云南能投集团旗下企业还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华信系”公司提供巨额资金。
2016年12月19日,云南能投集团和上海华信成立合资公司云能投(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能源公司”),双方各持股50%,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亿元,云南能投集团在2017年1月将5亿元注册资金出资到位。
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1月17日,云能投能源公司与上海华信关联公司短时间、高频次签订了10多份《购销合同》。记者了解到,云能投能源公司涉嫌在上述《购销合同》 “未进行货物运输、交付、验收”的情况下,甚至不惜向云南能投集团借款8亿,向“华信系”公司支付13亿元的采购款,以此进行资金输送,致使云能投能源公司濒临破产。
作为云南省特大型国有企业,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为何在当初不计风险给华信提供巨额资金?甚至因疏于合规审核的违规操作,以至于给国有企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3月28日,云能保理总经理杨飞(同时兼任云能融资租赁总经理和云能投能源公司董事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公司在做这些业务时,做到了应该有的市场化调查手段,管控也是到位的。云能投能源公司是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的总经理是华信派的,这些业务也是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操作的。记者也联系云南能投集团时任董事长段文泉,段也并未给予记者回应。
与此同时,云南能投集团相关人士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承认,公司在与华信的业务合作时,业务操作层面确实存在瑕疵。
云南能投26亿元难收回谁该承担责任
“华信系”问题爆发后,“华信系”委派的人员从北方石油办公楼一夜之间全部撤走。之后,上海华信向北方石油多次发送《确认函》,称北方石油欠付上海华信十几亿元的高额债务。
当时,一直被边缘化的北方石油董事长李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华信系”人员撤走后,李立开始接管北方石油,2019年7月,北方石油组织包括审计师、会计师、律师组成的专业人员团队,对北方石油与上海华信的所有账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自2015年9月24日起上海华信开始介入北方石油的事务,到2015年11月18日,北方石油的“决策、管理、经营、财务、人员”等全部由上海华信掌控,北方石油正式纳入中国华信和上海华信在全国“华信系”中的一级公司管理;上海华信利用对北方石油的实际控制,涉嫌从事了一系列“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行为,其中包括巨额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据查,自2015年9月24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流入资金合计约237亿元,流出资金合计约239.8亿元。
李立对本报记者说:“也就是说,2015年9月24日至2018年2月28日,华信管控北方石油期间,北方石油不欠上海华信任何资金。”
与此同时,对于上海华信关联方在购买其北方石油股权没有支付转让款一事,李立起诉上海华信等有关方。2019年11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1民终12907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北方石油、上海华信等三公司配合,将其关联方持有北方石油的股权变更至李立名下。
对于上海华信以北方石油为平台进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非法融资等行为,李立向北方石油公司注册地的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2019年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上海华信涉嫌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事立案侦查。
2020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03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上海华信、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
云南能投集团在与华信资金往来中,最终向华信输送的资金高达26.8亿元,该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该资金基本相当于云南能投集团2020年的净利润。
记者了解到,在叶简明被带走调查后不久,“华信系”的多个高管率团到云南,隐瞒了叶简明被查的信息,向云南有关方面表态会进一步加强合作,也同时提出了资金需求。
云南能投集团副总裁杨万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回应:当时的大背景是上海和云南两省的“沪滇合作”,位于上海的华信集团跟云南省国资委也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云南能投集团与华信集团的合作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进行的;此外,当时华信集团是世界500强,是信用评级“AAA”企业,很多大银行等金融机构都跟它合作,他们自然也就合作了。
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教授给记者分析:随着“华信系”多家主体公司的破产,深陷华信资金黑洞的云南能投集团也迎来艰难时刻,其输送给“华信系”的20多亿巨额资金因“华信系”破产清算,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尤其是,在“华信系”掌门叶简明被有关部门带走后,云南能投集团旗下公司还依然向“华信系”公司输送了数亿元资金。一个国有企业26.8亿元的巨额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业务过程中存在瑕疵”可以解释过去的,但目前似乎又是谁都没责任,那谁又该为这个事情承担责任呢?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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