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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能否规范央企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01:50 金融时报

  周剑初

  从国资委最新通知看,炒股、炒房是部分央企首选的违规投资行为。对于银行界来说,国资委对央企投资的规范,有利于防范央企投资决策失误带来的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国资委近日一份通知,引起企业和银行界的反响。在这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重大投资活动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与控制,严禁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在我国这一公有制仍占经济主体地位的国家,作为公有企业的央企仍然是工业的“国家队”。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资委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对央企投资行为的规范正是其本职之一。到目前,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有155户,资产总额在10万亿元左右,大多分布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他们在国家经济基础领域和支柱产业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大部分央企的投资行为较为规范,投资的重点基本集中在企业主业上,但有的企业在负债率过高、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仍在盲目扩大投资规模,有的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

股票
房地产
等,有的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和高风险领域投资活动,不按规定向国资委报告。

  正是由于目前各中央企业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差异较大,少部分企业投资管理上漏洞和隐患较多,客观上需要国资委加强监管。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如果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健全,一些企业盲目投资、盲目决策等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制止,不仅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将会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被视为国资委严控央企非主业投资的“紧箍咒”。去年8月,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为央企投资划定了“红线”:央企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一般控制在10%以下,央企投资中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一般为30%以上。

  从国资委最新通知看,炒股、炒房是部分央企首选的违规投资行为。6月18日,

银监会宣布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该事件的起因就在于两大央企: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向六家银行贷款资金申购新股。究其原因,在于央企都是知名企业,银行乐意贷款给他们,央企转手再把贷款转贷给房地产公司就能获得数倍利润。实际上,目前国资委允许做房地产的央企只有中海地产、保利置地、华人置地等12家。而央企之所以用银行贷款炒股,同样是由于当前的大牛市对他们有着巨大的高利诱惑。

  对照之下,国资委对央企的头号要求是要做大做强,并不是简单的盈利。除了整合国内同行业的小公司外,央企还肩负着“走出去”的重任,需要的投资是巨量的。虽然股市、房市确实可能带来短期的超高回报,但是与高回报相伴生的却是高风险,这显然不符合央企作为全民企业须追求稳健盈利的风格。为此,国资委在通知中再次重申,中央企业投资非主业性质的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等,必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如有央企再“顶风”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证券和房地产业的,国资委将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知还为央企投资划定了几大“禁区”,包括总投资规模应控制在合理负债率之内、非主业投资规模应控制在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合理范围之内、严禁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等。

  对于银行界来说,国资委对央企投资的规范,有利于防范央企投资决策失误带来的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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