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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房地产项目成本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2: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10 部分房地产项目成本公开

  □本报记者 唐文祺

  公开房价成本的呼声,终于在楼市趋于理性之后开始爆发。

  记者接触过一个位于上海内环线内的楼盘,目前周边新房售价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而该楼盘的开发时间比较早,体量也不大,总共才两期。一期在2003年销售时单价仅为每平方米4000多元;二期在2004年中面市,单价就涨至每平方米8000元以上。该楼盘地块是整体、同时拿下的,可想而知,开发商在第二期中赚进了多少预料之外的利润。

  上述楼盘算是赶上了

房价突飞猛进的“好时候”,成为早期拿地、后期暴利的典范。商人不做亏本的买卖,对他们而言,心里那本帐清楚得很。前期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售价已属获利,而后期足足涨了一倍的价位更是赚了个盆满钵溢。这就是房地产业暴利的由来。

  恢复理性的楼市终于使得购房者掌握了话语权,成本是否要公开的话题开始成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两大阵营的冲突焦点。显然,购房者及支持方认为成本晦涩就是导致房价上涨的根源所在,但从现实来看,公布房价成本仍然存在不小的阻力。

  早在2005年5月,江苏省物价局便向全省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建立商品住宅社会成本监审制度,承诺物价部门将定期测算并公布商品住宅的社会平均成本,提高房价透明度。然而,省物价局的通知发出后,一直到2005年底,江苏只有扬州等一两个地市的物价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规定,“房价成本清单”也迟迟难以公布。直至2006年初,盐城才成为江苏首个出台具有约束性商品房定价标准的地市。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涉及不同开发商的不同运作方式,因此“商业机密”成为拒绝披露房价成本的最好掩护。凭心而论,目前遭披露的房地产暴利范例中,几乎全是前期房地产业不规范操作过程造成的产物。

  已有市场人士提出,公开成本并不一定能够抑制房价上涨,但它具备非常鲜明的意义,即保障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及避免暗箱操作带来的不法收入,以促成行业健康发展。从某些城市业已开始试行的经济适用房成本公开措施来看,这个特定时期形成的话题可能会很快出现结果。

  调查:您认为公开成本有利于房价下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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