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调控首成政绩考核标准 就业优先渐成国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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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 13:3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郑鸣鸣 北京报道 来京多日,尚未找到工作的安徽民工张某十分焦急,他买的一份招聘报纸尽管只花了1块钱,但他还是觉得太多了。不过,他不知道,一项与他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经出台。 11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政府首次将失业调控,以及城乡统筹的就业问题,与政府业绩考核挂钩,并提出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促进进城农民工就业。 “就业”取代“再就业” 早在200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02年通知》)中,仅仅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明确为政绩考核内容。 而这次《通知》则明确要求,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等囊括入政绩考核的范畴。 同济大学博导陈方正指出,“这是一个好的信号,一个分水岭。”陈方正作为原江苏省政协委员,曾在2003年在江苏省“两会”上提出过一个议案,建议把失业率高低作为衡量考核政府工作和官员政绩好坏的一项指标。 按照《通知》要求,国务院还决定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调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科所专家王文珍表示,本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之所以以“就业”代替“再就业”,主要的原因是过去促进就业的政策,几乎无一例外是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的,而农民工的进城就业问题经过多年的积累,亟待解决。 据国家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司人口普查处处长徐钢介绍,今年11月1日开始进行的1%人口抽样调查,涵盖了农村和省市,其中城镇调查失业率,包括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而按以往的经验,城镇调查失业率一般比城镇登记失业率要高1~2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不过,尽管城镇调查失业率将把农民工就业涵盖在内,但是未来政绩考核标准,是否会参考城镇调查失业率,尚不得而知。 经济增长未必拉动就业 专家指出,本次《通知》,首次摒弃了以前确保一定的经济增长来促进就业的提法,而是提出“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而《2002年通知》中“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的说法不再出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日方 对本报记者表示,失业是一个综合指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通胀率、失业率密切相关。就业优先,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最主要目标。 有分析认为,在调控目标中,经济增长率目标,迄今仍然排在“增加城镇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的前面。而在目前的形势下,经济增长不一定促进就业增长。 近年来我国的就业弹性系数一直呈下降趋势。上世纪80年代,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拉动增加120万个就业岗位, 到90年代只能增加80万个就业岗位。进入21世纪以来,拉动的就业岗位更少。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专家胡鞍钢曾发布报告称,自从1990年开始,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从高经济增长、高就业增长的发展阶段,转变为高经济增长、低就业增长阶段。 王文珍则指出,“‘就业优先’不能简单理解为就业优于经济增长,因为良好的增长模式,本身意味着带动就业增长”,而“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的提法,暗示出就业地位的重要性日趋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