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企业改制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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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6:15 上海国资 | |||||||||
对三家的单位中小企业的改制授权工作,是为了使市国资委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能 《上海国资》记者 施征 随着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上海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步伐正在加快。
近期,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地产集团和上海交运集团三家出资监管单位签订了一份“上海市规范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工作责任书”,这意味着三家大型国企已成为上海市国资委首批授权进行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出资监管单位,其权利与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也使改制进程得到加快。 授权加快改制速度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精神。 据此,上海市国资委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之后,推出了这次首批中小企业改制授权单位。 记者从上海市国资委了解到,这次授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权的下放,即授权的监管单位只需将中小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情况报国资委备案;二是企业转让的定价权下放,即原来根据规定国企转让价低于评估值一定比例的情况时,要报国资委批准,现在授权单位可自行决定;三是改制中的各项费用支出也可由授权单位自行核定。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一般将资产评估价、转让价等情况报国资委审批,各自都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如果国资委授权企业自行核定,则一个项目至少可以节约两周左右的时间。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负责进行电气集团旗下300多家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原计划这些企业的改制需要三年时间。在得到市国资委的授权之后,改制审批手续将得到简化,我们预计改制时间将可以缩短至两年。”管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 授权增强责任监督 在9月底上海市国资委与媒体的座谈会上,国资委主任凌宝亨曾表示,这次对三家单位的中小企业改制授权工作,是为了使市国资委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能。 市国资委人士向《上海国资》表示,这次授权可以说是使产权代表“权责对等”了,既给予了权利,也落实了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授权单位首先必须要达到授权的条件。去年7月份,上海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指出,授权试点单位必须具备按规定程序编制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本进退计划(包括出资监管单位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整体资金平衡方案、中小企业改制重组操作规范)等条件。 同时,授权单位在与市国资委签订的责任书中,也做出了承诺,保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并且要及时将重大事件的相关情况告知市国资委,在每年年底前,还需将当年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工作总结上报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将对这些单位的改制工作进行抽查,视情况决定是否将继续给予授权,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将予以严厉处分。 据了解,企业改制工作的成效,还将与这三家单位的产权代表业绩考核直接挂钩。 为什么选这三家 上海市国资委人士在介绍这次授权工作时,多次提到“规范”二字,而这也是电气、地产和交运集团成为首批授权单位的原因。 在去年《指导意见》发布后,市国资委与下属几家正在进行大量中小企业改制的单位做了反复沟通,在详细了解企业改制的规章程序和实际操作情况后,才最终决定了授权的三家单位。 “授权单位必须有一套成熟规范的改制程序,并且这几年来能始终严格按照程序运作。”这位人士告诉《上海国资》。 在三家授权单位中,电气集团的中小企业改制任务是最重的,但其规范的操作程序显然已深得市国资委的信任。 早在2002年,电气集团就开始了旗下中小企业的陆续改制工作,其改制的规范程序历经不断完善,目前已基本覆盖了集团改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以说,具有很强的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电气集团在改制过程中共设立了 “六道关”,包括公示关、审批关、清查(审计)关、评估关、交易关和后置关;在改制后,则要求做到“三清”,包括产权关系清、劳动关系清和隶属关系清,力求将防止国资流失、提高改制效率和维护职工权益形成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