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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拟建损失追责制 央企去年损失3500多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4:5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电国资委主任李荣融7日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谈到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时,李荣融说,要坚持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建立起不良资产管理的约束机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资产损失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未履行职责和未正确履行职
责等过错行为造成资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2004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共清出各类资产损失352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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