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分地区红顶矿主撤资退股大限为何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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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1:13 经济视点报 | |||||||||
河南省将10月10日定为“红顶矿主”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的最后期限,并加大督察工作力度,促使一批“红顶矿主”主动申报。 然而,直到“大限”前夕,一些“红顶矿主”才浮出水面。而且,一些地方延长了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的最后期限。
其原因何在? □经济视点报主笔 李万卿 河南发出“最后通牒” 10月10日,是河南省“红顶矿主”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的最后期限。 此前的9月13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要求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撤出投资。 10月9日,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当天,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等6部门抽调27名工作人员,组成9个督察组,分赴郑州、安阳、三门峡等9市,进行为期三天的紧急督察。 这次紧急督察,主要是10月10日“大限”将到,工作滞后的部分地方领导出现了畏难情绪,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漏报、瞒报和不如实申报等情况。 其实,国家四部委“最后通牒”的期限是9月22日,但在9月22日之前,河南没有一位“红顶矿主”主动报名撤资退股,河南省已将撤资退股的最后期限“宽限”至10月10日。在此期限之后,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一律被就地免职,并受到严厉处分。 “宽限”的结果,给还在犹豫的“红顶矿主”留下了“下决心”的机会。 犹豫之后,终于有人走上前台。 9月26日,河南省“红顶矿主”撤资退股工作实现“零”突破,有一人主动“报名”,并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这位“报名”者来自河南产煤大市禹州,但有关此人详细情况和撤资退股的具体数目,有关部门并未予以披露。 截至10月8日晚,已有119名“红顶矿主”撤资退股,累计金额达586.98万元。包括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9人,科级以下人员89人。 从10月9日起,河南省对清理登记工作实行逐日上报制度,各市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必须在下班前将当天情况报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 10月10日主动“报名”的大门关闭后,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10月15日将撤资退股情况和申报情况核实并上报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10月20日之前,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情况将上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局。 “大限”前撤资人员猛增 10月10日,河南省规定的“红顶矿主”撤资退股大门“关闭”。 11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了解到,10月10日,由于“大限”已到和督察力度的增强,主动申报人数增加了不少。截至11日下午4时30分,主动申报的“红顶矿主”又增加了100多人。但是,由于各地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随时有新的进展和新的情况,因此,具体数字尚未统计出来,等督察工作结束后,才能统计出全省主动申报的具体人数和撤资退股数目。 随即,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的撤资退股情况。 郑州市纪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截至10月10日晚,郑州市共有2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煤矿撤出投资,共涉及资金122.87万元。23名主动撤资者均为登封市和新密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4名为科级干部,其中新密市的1名科级干部共撤出资金100万元,登封市22人共撤出资金22.87万元。 与此同时,平顶山市撤资退股也爆出“猛料”。 平顶山市纪委廉自办一王姓负责人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10月10日下午4时,平顶山主动申报1起,共涉及100多人。 他说,这是一个行政单位,早几年大办经济实体时,该单位100多人集资办了一个煤矿,现已转让了,由于没钱,投资还不能及时撤出来。 据悉,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安监总局近期将派出督察组,对部分地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情况进行督察,来河南省的督察组也将于近日抵达。 河南省也正加快以法管“煤”、以法治“患”的进程,目前正在加紧起草《河南省预防煤矿事故实施办法》,《河南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规定》也已列入立法计划。 一些地方延长“大限”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对“红顶矿主”撤资退股的“大限”有所延长。 10月11日上午,《经济视点报》记者获悉,郑州市已将“红顶矿主”主动撤资退股期限延长5天,10月15日是最后期限。 为什么又“宽限”了5天? 郑州市纪委一李姓工作人员解释,文件是9月29日传达的,9月30日传到各县市区,其间隔了一个黄金周,延误了几天,也向省里报告了。 另一种说法是,郑州市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为配合省纪委等6部门的联合督察行动,特将主动撤资退股期限延长5天。 同时,《经济视点报》记者在电话采访平顶山市纪委时,廉自办一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平顶山也规定“红顶矿主”于10月15日前全部撤出投资。该负责人说:“上级的文件基层不好操作,例如,离退休人员、武警现役人员、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在不在‘撤资退股’范围?我们向省里请示后,省里也请示了中纪委,所以就拖了几天时间。宽限5天,主要是想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 记者注意到,平顶山市本次清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同时还规定,出于企业改制需要,能合法地在煤矿企业持股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应是该煤矿企业及该煤矿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的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除此之外,其他在煤矿企业持股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均应列入清理纠正范围。平顶山市在此次清理纠正工作中还规定,现已退(离)休的投资入股煤矿人员,也应与在职人员一样限期撤资、报告并登记。同时,国家公安部门管理的消防、警卫等现役人员也列入了此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投资入股煤矿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暂不列入清理纠正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下达“撤资”的“最后通牒”,河南省查纠“红顶矿主”的决心,显示了政府整治“官煤勾结”、遏制煤矿事故频发的坚定决心,值得我们寄予厚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