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谁才是罪魁 广东陈氏夫妻巨贪案疑云(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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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6:22 《财经》杂志 | |||||||||||||||||||||||||||||||||||||||||||||||||||||||||||||||||||
谁是罪魁?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描绘了这样一条国有银行资金流往澳门赌场的完整链条:由陈满雄、陈秋园签字或者冯伟权冒签陈氏夫妇名字填写银行卡取现单——由冯伟权制作银行特种转账传票或者银行汇票委托书——由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将人民币汇到涉案的套汇公司
但在向省高院递交的上诉状中,陈满雄称他没有“挪用公款34起48笔共计人民币4.1亿余元用于赌博”,他只是向中行中山分行借了7625万余元,并已全部还清;其余的近3.4亿元,大部分是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冒名签领的。陈满雄称:“将他人挪用的3亿多元栽赃到我们头上,实在太冤枉。” 陈满雄的依据是,在48张长城卡取现单中,只有五张是陈满雄亲笔签名,其余经笔迹鉴定,均为冯伟权代签。据陈氏夫妇的辩护律师对记者说,在所有被指控的款项中,他们承认的只有13笔。 辩护律师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总共有五笔,总额为2852.9万元人民币。这五笔资金的长城卡取现单,经陈满雄或陈秋园亲自签名,由冯伟权制作银行特种转账借方传票,经过陈氏夫妇的长城卡账户,汇到专门在澳门葡京赌场借筹码给赌客以赚取佣金的澳门人马骏指定的账号。 第二类共有两笔,是由冯伟权在取现单上冒签陈满雄的名字,然后将款项汇到某个套汇公司的账号上,一部分钱由套汇公司换汇后给了马骏,一部分钱打回陈氏夫妇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开设的账号。打回他们账号的钱共计1371.292687万元。 第三类也共有五笔,也是通过冯伟权冒签取现单,将钱从长城卡汇到套汇公司的账户,再由该公司转入陈氏夫妇在澳门的中国银行账户或者信用卡。这笔钱总额为3401.443万元人民币。 陈氏夫妇在上诉中辩称,这些钱累计总额为7975.6356万元人民币,“属于正常借贷”,并且已连本带息归还;至于其余的3亿多元资金,他们并不知情。 那么,谁应该为其他的3亿多元资金承担责任?冯伟权给出了和陈氏夫妇截然相反的答案。 在中山市检察院因陈氏夫妇案件讯问冯伟权的笔录上,记者看到,冯伟权坚称这些钱都是陈氏夫妇打电话给他委托其代签后汇出的。其中有的直接汇入陈氏夫妇的账户,有的通过别的账户转给马骏。澳门葡京赌场的马骏成为4亿多元资金最终的收款人。 但陈氏夫妇辩解,这些都属于冯伟权的单方面口供,其证据链上的关键环节都是孤证。在票据交付赌场环节上,票据上没有陈氏夫妇的任何签名,也只是马骏的单一证言。 根据一审的判决和冯的供述,陈氏夫妇当是此案的主谋,他只是被利诱和被胁迫,所有资金都经陈氏夫妇的账户流出境外,并被用于偿还赌债;而陈氏夫妇则认为,其中只有7000多万元是他们的“正常借贷”,至于其他款项,则是冯盗用他们的账户划出境外,其最终的流向,他们并不知情。 那么,这笔3亿多元的巨款到底流向何处?陈氏夫妇的辩护律师认为,要查清这个问题,需要法院对陈氏夫妇在澳门的赌博账目以及他们出入澳门的海关出入境登记进行调查。他们曾经在一审时向法官提出请求,但被拒绝。辩护律师称:“从法律上看,我们完全能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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