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雄挪用公款4.2亿大案宣判 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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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6:19 全球资讯榜 | |||||||||
1995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挪用公款大案,原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经理陈满雄,勾结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国家银行资金4.2亿,事发后陈满雄带着妻子陈秋园潜逃国外,长达七年,2002年被引渡回国。昨天下午中山市法院一审判陈满雄无期徒刑。 记者:陈满雄案事发后,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陈满雄携带巨款逃到泰国后,精心进行了整容,但终究难逃法网。
昨天下午三点,陈满雄、陈秋园夫妇被法警带进法庭。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陈满雄夫妇在澳门葡京赌场大肆赌博,欠下赌债后,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负责人冯伟权、池为奇内外勾结,利用两被告人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资的手段,共同挪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2亿元。其中,部分用于归还赌博所欠的债务,部分用于归还个人经济纠纷债务。1995年5月再挪用人民币884万元后潜逃。 法院认为,陈满雄夫妇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挪用国家银行资金,用于赌博、逃避司法机关缉捕等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绝大部分没有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秋园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陈满雄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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