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2亿 陈满雄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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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 14:2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原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经理陈满雄,勾结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银行资金4.2亿,事发后带着妻子陈秋园逃往国外,在精心整容后潜藏七年被引渡回国。这起历时9年、震惊全国的/挪用公款大案昨天在广东中山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陈满雄被判无期徒刑。 昨天下午三点,陈满雄、陈秋园夫妇被法警带进法庭。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陈满雄夫妇在澳门葡京赌场大肆赌博,欠下赌债后,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
法院认为,陈满雄夫妇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挪用国家银行资金,用于赌博、逃避司法机关缉捕等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绝大部分没有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陈满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秋园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陈满雄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