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融资阴影重重(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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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 18:35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 | |||||||||
方式上的缺失
实际上,中小企业在寻求动产担保贷款时所遇到的问题还远不止银行和法律的问题。 如我国的动产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的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短则10天,长则30天,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费用一般占到了融资成本的20%,中小企业一般都难以承受;同时国家规定的评估有效期限短,还常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企业可能会在一个贷款期限内因为评估时限过期而要重复进行资产评估,重新交费。 同时,缺乏权威的机构对知识产权和设备等价值进行评估也阻碍了中小企业顺利实行动产融资。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大多属于部门垄断服务或带有强制指定的评估单位,“皇帝女儿”的出身固然带来很多弊端,而且知识产权本来就是一种无形的价值,设备的折旧率等在评估时也有很大的主观性,如果评估机构的评估不够科学,其误差就更大了。如目前我国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折扣率很高,统计表明我国抵押贷款的抵押折扣率为:土地、房地产为70%,机器设备为50%,其他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为10%,这些远远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如何建立科学权威的机构来评定这些不动产的价值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动产融资能否顺利开展。 在仓单等具体的融资方式上,与货币市场相比较而言,仓单要进入市场融资,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由于全社会的商业信用基础还很薄弱,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评估不规范、不发达,二级市场缺乏统一、公开的报价系统;以“克隆”汇票为代表的票据欺诈还存在,便利的、低成本的查询与见证系统还相当缺乏;跨地区办理票据业务不方便且费用较高;仓单等票据的市场区域特色比较明显,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有形的市场;现行《票据法》中还没有商业本票的概念,况且各方的认识存在很大的不统一,票据市场的范畴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业务创新和市场拓展更是壁垒高树,间接地影响了全国统一、有形票据市场的建立;企业编制虚假的购销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甚至明知其因,还违规办理承兑和贴现业务,致使银行资金违规进入市场,仓单等票据业务的安全性受到损害,票据业务风险加大。这些融资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是实实在在地影响了动产融资的发展,中小企业每走一步都可能遇上以上任何一只“拦路虎”的阻挡。 虽然存在很多困难,但是实践上,很多动产融资方式还是破冰前行。如在2003年我国就已经在棉花交易中推广仓单质押方式;建行上海分行等诸多银行也推出了企业金融创新业务—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了短期融资的新渠道。 即便如此,行内专家还是呼吁国家亟需加快动产融资的立法建设,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管理部门,并在财政金融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和扶持,并向广大中小企业推广;同时建立和完善投融资中介机构,建立投融资信息网络,还可以争取更多的国内外金融、保险及中介服务等多种分支机构落户国内,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更广阔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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