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背后:产经版“杯酒释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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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 14:33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 | |||||||||
★文/杨洋 1000多年前,宋太祖赵匡胤以一招“杯酒释兵权”成功完成了朝政上的新老更替。如今,禾嘉集团董事长厦朝嘉更是把这招用到了极致。2003年10月下旬,厦朝嘉把集团22%的股权转让给了10名和他共同创业的老臣。其中3名高管在25年前就成为夏朝嘉的左膀右臂,他们每个人分别获得5%的股权,价值大约为1亿元;另外7名高管跟随厦朝嘉共同创业也超过
这种看似只奖励不激励的模式,在平静中完成了企业的“换血”工程。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方式存在着两个致命的问题。一方面,股权转让势必带来权力的分散,很有可能导致企业高层争夺权力,出现内耗现象;另一方面,用于激励的股份,最终要由企业收购或者内部转让,转让细则的不完善,也就成为内部纠纷的导火索。因此,企业在设计激励方案的时候,必须考虑各方面因素,切实发挥激励机制的最大效果。 变个戏法去融资 很多企业采用期权、期股、员工购股这样的激励机制。企业让激励对象出资购买股份,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以达到企业和个人双赢的目的。在这种激励方案下,激励对象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收益,主要是为了将来的高额回报努力工作。但是,殊不知这种激励模式的背后却是企业变相融资的一种手段。 去年被炒得热热闹闹的“华为纠纷”就是明显一例。早在1990年前后,华为就实施了员工认购公司股份的激励模式,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限制,员工不得不去购买。这样,华为借用这种方式获得大量资金,顺利走出了早期资金匮乏的阶段。 在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员工确实很难通过这种激励方式获得丰厚收益;日久见“股薪”,当年共患难的兄弟们,今天终于可以享受到企业腾飞带来的回报。那为什么又会出现刘平状告华为的案件呢?一个字:疏。当初,集团实施这种激励模式的目的侧重于融资和提高员工忠诚度,但忽视了股权变现问题。由于没有一个清楚的条款约束双方,对簿公堂成为解决的惟一办法。 划分国企的大蛋糕 2004年新春过后,随着TCL集团的上市,一下子冒出了以李东升为首的数个亿万富翁。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惠州市政府和TCL高层签订激励方案的英明之举,却很少有人关注TCL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1997年,TCL实施管理层持股激励计划,将部分净资产增量以股份形式奖励给激励对象。上市前期,管理层及员工持股已达到42%,其中TCL管理层持股25%,国资部分下降到58%。在6年的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TCL从国有独资转变成为多元化股东结构,一举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 TCL的成功,只是国企改革过程中的星星之火。国有股东虚位、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等,仍是国有企业的老毛病。2004年初,国资委出台一系列政策,着手改善国企的痼疾。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选用股权有偿转让的方式,在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实现对高管的激励,堪称是“一箭双雕”。不仅达到了国有股减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还把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联系在一起,有效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并不都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完美。很多企业假“激励”之名,以较低的价格转让国有股份,只想着如何瓜分国有企业的蛋糕,却很少顾及企业今后的发展。 从西方借鉴来的激励方式,经过中国企业的加工,正在构成有中国特色的激励机制风景线。新老更替、内部融资、完善公司治理,这些在激励光环下面的独特用途,只有实施者才真正明了。 (作者为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研究中心研究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