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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银行系统惊人相似 印银行体系整体优于中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 10:05 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罗平

  中国和印度是世界上重要的发展中国家,两个国家人口众多,突出了他们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中国和印度的改革对全世界都具有强大的影响。因此不足为奇,有人认为中国和印度作为经济巨人已经浮出水面,使发达国家不得刮目相看。中国和印度拥有廉价的熟练技术工人,两国都致力于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两国都存在巨大的国内市场。两国政策都具备
较强地管理国民经济的能力。近年来,两国始终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中国保持着9%左右的增长速度,印度维持在8%左右。

  必须看到虽然两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很高,但很大的一部分增长是用以解决每年不继加大的就业需求。两国面对着来看自多方面的制约,不知道需要多少年的努力可以赶得上发达国家,尤其是把人均GPD作为衡量标准。比如,假设即使今后十年

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增长,美国经济停止不前,十年后中国的人均GDP也仅是美国的十分之一。当然,要求中国这样规模巨大的经济体扩大内需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发达国家应切实采取行动,鼓励和推动这两大发展中国家融入世界经济,而不是出于假想的潜在威胁而处处设置贸易壁垒,限制技术转移。

  银行系统惊人相似

  中印两国在银行业有着异常多的共同点,尤其在行业结构方面。第一,两国都在极高的程度依赖银行融资支持经济发展,资本市场都不够发达。在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达到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90%以上。印度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整个金融业的74%,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机构占8.6%,投资公司占15.4%。按照中国宽泛的口径,印度这类机构很可能会归为银行业类金融机构。而且,两国商业银行部门总资产所占比重都处于上升阶段。

  两国银行系统另一个惊人的相似性表现为国家制的支配地位,这与其他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大不一样,在很大程度决定了银行业经营管理上的许多特点。直到最近,除了一到两家个别的商业银行,中国大的商业银行都在中央政策和地方政府控制下。事实上,中、小银行的情况也是如此。中国银行业的集中度较强,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在进行股权多样化的改革,但是从目前来看大部分股权仍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而这五家银行的总资产占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接近60%。伴随着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海外上市,如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国有银行的股权结构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然而,总体来看,中央政府今后将继续保持对大银行的绝对控制权,持股比例也不会低于51%。

  谁的效率更佳?

  中国商业银行的深度国有制,伴生着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长期以来,国有银行贷款集中于国有企业,相比之下,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体上更面向于非国有企业。

  印度银行业的特征表现在许多银行具有混合所有权。然而,27家所谓“公共部门银行”,也就是国有银行,在印度商业银行中继续处于支配地位。这些银行总计占有四分之三的市场份额。尽管这些公共部门银行可以上市,但出于政策层面的考虑,政府将确保政府在上市公共部门银行的股份不至摊薄到低于51%的水平。

  与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样,国有银行效率是中国政府和印度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印度政府曾公开承认公共部门银行的业绩表现逊色于私人部门银行。目前两国国有银行结构改革正在进行中,两国政府都将出台新的措施,加快改革的步伐。

  中国政府已明确表示,国有银行改革的目的是将其转变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政府已经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注资补充资本,以恢复国有银行清偿能力,为接下来的改革奠定基础。一揽子的改革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剥离不良贷款、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在国际和/或国内

股票市场上市、政府回收投资的资金和减持。

  此外,根据不同部门的分工,2004年3月,负责监测国有银行改革的进展情况的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发布国有银行改革公司治理的指引,具体明确多项考核指标,其中还包括资产收益率的0.6%和股本收益率11%。这可能是由于当时代表国家向国有银行注资的中央汇金公司刚刚开始运作。虽然作为国有银行的大股东,汇金还没有提出任何效益考核指标,至少至今没有对外公布。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几乎满足了

银监会提出的各项考核指标。

  作为所有者,印度政府近期扩大了公共部门银行的自主权,并发布了涉及考核银行经营意向书。意向书的内容包括贷款增长指标、效益率指标、执行国家重点项目的情况及信贷管理情况。

  很明显,在审议银行提交的2005年和2006年的经营意向书时,印度政府并不满意公共部门银行效益指标的预测。政府承认印度银行业的资本回报率不佳,与其他新兴市场相比差距较大。印度银行的资产回报率为0.7%,而新加坡的资产回报率是1.2%,马来西亚1.36%,韩国1.42%,巴西1.6%。

  事实上,印度政府并不希望公共部门银行不切实现提出过高的考核目标。但政府也明确表示,“关于效益、利润水平及资产增长率,考虑到公共部门银行长期以来的经营情况、职工人数、特别是国有制的影响等方面的有利条件,政府不能接受意向书提供的指标”。

  印度银行体系整体优于中国

  根据标准普尔公司公布的评级报告,至少在目前印度银行业比中国银行业更加稳健。截止到2005年3月,印度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在8%到10%之间,不良贷款的口径包括不良贷环、部分重组资产以及抵债资产。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中国不良资产率在31%到35%。相比之下,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数据,通过进行国有银行改革,大面积的剥离不良资产,截止到2005年8月底中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0%。标准普尔报告认为,资产质量的差异可以由许多因素解释。

  首先,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构性差异。印度银行在政府财政操作中扮演了一个间接的角色,即根据法定流动性比率的要求认购政府债券向中央政府提供资金。与此相反,中国的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间接地作为财政政策工具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另外,印度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相对中国先进一些,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银行多年来从事政策性贷款,没有重视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印度的银行业的资本金实力高于中国业。这具体表现为资本充足率较高、利差较大(有利的利率体制继续支持着印度银行业,公共部门银行的净利差从2003年4月的2.98%升至2004年5月的3.03%)、计提准备金的压力较小和强有力的净利润。

  总体上讲,通过分析公开信息的信息大体可以认为,印度银行业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比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更加稳健。有两项指标比较有代表性,有助于支持这一结论。一是存款保险制度,二巴塞尔新协议。首先,印度已经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和借款人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保障。存款保险和信用担保公司(DICGC)由印度储备银行全资所有,独立运营保险基金,为银行存款人、向政府明确支持的重点产业贷款提供保障。存款保险计划覆盖了印度所有类别的银行,其中包括合作银行。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每家银行每个存款人的保险金是100,000卢比,覆盖了银行业全部存款的75%。参加保险计划的银行所付保费相当于其全部存款的五个基本点,并将从今年开始提高到十个基本点。

  相比之下,考虑到存款保险重要性,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建立存款保险体系进行详细论证研究。然而,尽管中国政府加大了银行改革的力度, 按总资产计算,中国30%的银行,依然没有达到8%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些银行包括许多小的城市商业银行,而不包括信用合作社。面对这种情况,在中国建立该体系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需要克服,比如道德风险,尤其是伴随着利率全面自由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资本充足大银行潜在的交叉补贴以及根据风险计算保费的实际困难。考虑存款保险筹集的资金仅可能用来解决新出现的资不低债问题(增量问题),不力解决现有资不低债的问题(存量问题)。因此,在中国建立起存款保险体系可能还需要几年的时间,即在整个银行业彻底解决了清偿力问题之后。

  其次,另一佐证是印度已经为采取新巴塞尔协议(即将于2007年在发达国家实施的新资本协议,对资本监管提出一组更高的要求)做好准备。尽管新协议十分复杂,印度已经决定于2007年3月31日贯彻实施该协议。最初他们将采用信用风险计量中的标准法以及操作风险测量中的基本指标法。当有足够的技术技能后,一些银行将被允许采用内部评级法(IRB)。尽管海外对于印度与国际标准接轨频频赞许,但据估计,实施新协议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使印度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下降了200个基本点。因为单单操作风险一项,就提高了资本要求。当然,这可以通过筹集新的资本来解决。以公共部门银行为例,筹资的空间受到政府确保51%或更高控股权的限制。必须注意到2001年3月,印度储备银行要求所有的银行将最低资本充足率从8%提高到9%。

  相比之下,中国的政策是做实1988年的资本协议,确保在2006年底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至少实施新协议,中国监管当局的政策导向是仅对国际化大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时间可能要定在5到7年之后,而其他银行继续采用现行的资本监管制度。

  综上,近年来中国和印度在促进银行业发展、推进银行业改革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由于国家所有权将继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中印政府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把握好国家同时作为银行所有者和监管者的关系,确保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伴随着外资参股和国有银行公开上市,中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印度公共部门银行已经上市了相当一段时间,虽然是在国内上市,他们的治理工作自然应该做得更好此。考虑到国家对银行的支持、巨大的网络,改革后的中国国有银行和印度的公共部门银行都还需要通过实现行动,证明他们能够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达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并以此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系中国银监会国际司副主任,本文观点谨代表作者本人,与所供职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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