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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平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7:58 《中国金融》

  - 中信银行行长 陈小宪

  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实行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已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点就是要从传统的粗放型经营向资本节约型经营转变,就是要从单一的利差收入向收入多元化转变,就是要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积极开展综合化经营。

  中央“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银监会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将研究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措施,选择有条件的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这些方针政策的确立,使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不再是一个理论话题,而是成为一个实践的热点。但要真正落实好这一方针政策,商业银行必须抓住机遇,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综合化经营的平台。

  综合化经营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现实选择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存款、贷款、结算等传统业务,还能经营代理

股票发行与买卖、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保险销售等原属于证券、投行、保险、信托公司的业务,以及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衍生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实质,就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经营多领域金融业务,实现现代商业银行资本节约、收入多元化和差异化竞争的目标。

  综合化经营: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主流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的经营模式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从战后至今一直实行混业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放弃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制度,向银行、证券、保险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综合化金融方向发展。 1986年,英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放松管制以促进各种金融机构业务的相互渗透,逐渐向金融综合化方向发展;1997年,日本推出金融体制改革一揽子方案,放宽对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限制,允许跨行业经营业务;伴随着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合并,1999年,美国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跨业经营,标志着长期实行金融分业制度的美国在世纪之交最终废弃了这一制度。

  从国际银行业的经验来看,综合化经营的好处是明显的,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还有效地分散和降低了经营风险,并最终增加了盈利。目前,美国等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非利差收入。

  综合化经营:国内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国内来看,首先,金融市场的发展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金融市场的发展使企业融资的“脱媒”趋势日益明显,优质产业、优质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需求将日益减少,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优质客户的竞争上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使客户趋同、业务趋同的商业银行竞争更加激烈,经营成本不断增加,市场风险越来越大,资金资本实力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是首当其冲。

  其次,客户需求的多样化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大中型企业越来越需要银行为其提供资金管理、投资和融资顾问等多方面的服务;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增多需要商业银行为其提供各种相关的服务;个人财富的积累和中高收入阶层的壮大需要商业银行为其提供多样化、一站式的理财和消费信贷等服务。这些都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提出了新课题。

  第三,提高市场竞争力也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综合化经营。近几年,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各项改革力度加大,从不良资产剥离、资本金补充到境外机构并购,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2006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最后一年,从2007年起,外资银行将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将携综合经营之优势,对国内银行形成巨大压力。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实行战略转型,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之路。

  综合化经营: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适应资本约束、实现市值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

  风险、资本、市值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核心问题。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看,解决这三大问题都离不开综合化经营。

  从风险方面看,综合化经营有助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如通过介入证券、投资、保险等业务,降低信贷业务比重,优化资产结构,可有效降低信用风险;通过开展衍生金融产品业务,可以降低市场风险;等等。

  从资本约束方面看,综合化经营有助于股份制商业银行适应资本约束的要求。一方面通过全方位开展收费型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较少的资本投入,实现尽可能多的资本回报,这是资本约束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拓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的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比重,科学调控风险加权资产总量,从而满足监管资本的硬性要求。

  从市值方面看,综合化经营有助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市值的稳定增长。商业银行通过介入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领域,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结构,不仅能够实现从单一的利差收入向收入多元化的转变,而且有助于建立长期的持续稳定的利润增长机制。

  综合化经营: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具备了基本的条件

  尽管在资产、资本规模及网点数量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仍有较大的差距,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客户资源、结算网络、社会信誉等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已成为各类金融产品销售的良好平台;在资产质量、风险控制、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则更加明显,具备了开展综合化经营的基本条件。

  首先,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已达6000亿元以上,进入全球前200家银行之列;资本充足率保持在8%以上,初步建立了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拨备水平显著提高,超过或接近国际公认标准,抗风险实力明显增强。

  其次,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的预警、控制能力不断提高。

  第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已经向综合化经营积极渗透。一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沟通金融市场及其投资者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具有综合化经营特征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年金、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等业务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这些优势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夯实基础,努力搭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平台

  如何开展综合化经营,目前,工行、建行、交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已先行一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是,夯实基础,尽快搭建综合化经营的平台。

  选择可行的经营模式

  从国际上看,综合化经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银行本身就可以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全方位的金融业务,这种纯粹的混业模式要求银行具备较强的自律性管理能力。另一种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控股母公司和各金融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各子公司从事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子公司之间通过建立“防火墙”防范风险。这种模式由于具有风险隔离的突出优势,成为国际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主要模式。

  从国内实践看,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综合化经营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浅层次的业务合作,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共同开发综合性产品并代理销售;二是大型企业集团组建控股公司,集团本身不经营金融业务,而由其控股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多个金融子公司分别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集团模式;三是合资模式,如建行与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投资银行——中金公司;四是境外机构并购,如工商银行通过控股工银亚洲(香港),并通过工银亚洲控制太平保险,渗入投行和保险业,开展综合化经营;五是设立专业性公司如基金公司,进入其他金融领域。这些做法对于推动综合化经营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我们认为,借鉴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经验,采取以商业银行为母公司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是实现综合化经营比较合适的选择。

  以银行为母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优势:一是由于商业银行的实力和资源远优于其他企业集团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银行为母体的控股公司通过发挥资本控股权,可提高整个金融集团的综合竞争力;二是控股公司可利用不同子公司的合并纳税及交叉销售降低成本;三是整个金融集团整合在同一品牌之下,通过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可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四是集团内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业务平台共享可以产生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经营效率;五是符合目前实行的分业监管的政策。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实现综合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商业银行首先要下大力气,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完善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重点考虑防范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在这方面有必要借鉴国际银行业的经验,将“两墙”机制作为综合化经营的风险隔离手段:一是建立“防火墙制度”,即以风险为管制对象,严格将不同金融子公司或经营实体的风险限制在各自业务领域内,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二是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即以信息为管制对象,要求禁止或限制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传递,以防止滥用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积极推进产品创新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商业银行不仅要在传统银行业务领域如票据业务、消费信贷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创新产品,而且要积极探索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非银行金融产品,为综合化经营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在这方面,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尽快走在前面,加强跨市场性产品的研发和交叉销售。

  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人才是竞争的关键。国际上实行综合化经营较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拥有一批适应综合化经营的跨领域、复合型人才队伍。与之相比,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大差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国内商业银行将因人才不足在综合化经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危险。

  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尽快着手,按照综合化经营的需要,超前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一方面,选拔一批优秀员工到国外综合型商业银行培训学习,培养一批既精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项金融业务又拥有法律、管理等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应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在国际金融人才市场上,引进一些优秀的复合型金融骨干。

  领先一步,建立综合化经营的信息技术平台

  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是实施综合化经营的技术保障。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现有的信息系统都是在分业经营框架下建立起来的,综合化经营后,原有的业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因此,要实现综合化经营,必须尽快着手更新或升级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建立起多元化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复合型产品创新和销售的信息技术平台以及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这一点对今后实行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更为重要。

  为综合化经营营造良好的法规制度环境

  有效地实行综合化经营除了商业银行自身构建平台外,还依赖于外部良好的法规与制度环境。在这方面,监管机构正在为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如在2004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中,在限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条款里,就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内容。法规上的这些细微变化,加上“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提法,预示了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光明前景。但为更快更好地推动综合化经营,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为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尽快完善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法律框架。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

政策法规是按照分业经营的思路和原则制定的。近期颁布的关于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例为综合化经营留出了空间,体现了监管层面对综合化经营的松动,但多数政策法规对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仍然有较多的限制。因此,建议尽快在今后法律法规的修改中明确提出允许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的条款,同时应尽快制定并出台银行控股公司法等有关综合化经营的专门法律法规,为商业银行全面开展综合化经营提供政策保障。

  其次,加强监管协调,完善监管机制。为防止实行综合化经营导致金融风险的跨行业传递,建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包括金融危机处置协调机制,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借鉴国外有效的监管工具,完善监管措施,为开展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监管做好准备。

  第三,改革商业银行税收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税收负担相对较重,在综合化经营的市场竞争中,与享有优惠税收待遇的外资银行相比缺乏竞争力。因此,建议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营业税税负,统一中外资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改变外资银行在所得税税率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在经营成本方面,为国内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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