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你好,公司20年10月28日公告编号2020-043内容表述计划减持不超2%,而按减持公告2021-003披露从20年12月1日至21年2月21日期间实施减持已共计2.297%,已超过减持计划,请问最近3月11日的大宗交易减持是否违规?
董秘回答(新光药业SZ300519):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需要进行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因此,股东和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存在违规减持和超过减持计划的情形。谢谢。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