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橡胶起诉合作伙伴未能全面履约 主张赔付1.06亿 来源:聚胶
2020年5月19日, 海南橡胶 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确认海南华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阳”)实际出资额并判令海南华阳向海南橡胶承担逾期出资及未履行出资部分的滞纳金和本案诉讼费,共计1.06亿元。
目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于近日就海南橡胶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下达了《民事裁定书》。
2017年10月25日,海南橡胶与海南华阳签订《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华橡公司,约定海南华阳货币出资人民币5,200万元,持股65%,海南橡胶实物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持股35%。2017年11月1日,华橡公司注册成立。
2017年12月21日,海南橡胶、海南华阳、海南华阳的股东华阳致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华橡公司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华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7,460.77万元。
同时,海南华阳在原出资金额人民币5,200万元的基础上,以货币加股权的方式再增资人民币110,149.50万元。
然而,海南橡胶已按《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而海南华阳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因此,海南橡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海南华阳实际出资额并判令海南华阳向公司支付逾期出资及未履行出资部分的滞纳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共计106,252,287.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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