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08月29日 04:15 证券时报网

2019“银华基金杯”新浪银行理财师大赛重磅来袭,报名即可领取666元超值好礼,还有机会获得经济学家、高校教授等明星评委专业指导,拿万元奖金,上新浪头条。【点击看详情

原标题: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23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无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政策面延续了2018年的总基调,中央重申“房住不炒”,并将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作为全年重要经济工作。随着“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贯彻落实,全国房地产销售热度有所减退,销售面积、金额累计增速双双回调。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董事会年初提出:“以创新发展统揽全局,抓重点、带全面,切实推动公司各项重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的工作方针,公司全体员工努力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0万元。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判断

2019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新开工面积77,9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5%;住宅竣工面积22,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7%;商品房销售面积75,7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70,698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

2019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所在地深圳、长沙和新乡三个城市的情况分别为:

深圳市新房住宅成交17,681套,同比增长38.1%;成交面积172.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5%;新房住宅成交量创新高。

长沙市全市商品房供应1,134.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24%;商品房成交1,058.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35%;商品房成交均价为8754元/平方米;供销比为1.07。

新乡市市区新房投放面积214.53万平方米,19,659套,同比分别增长42.13%、40.93%,其中住宅投放182.39万平方米,15,240套,同比分别增长61.12%、67.82%;市区新房销售面积168.82万平方米,15,582套,同比分别增长34.36%、23.3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5.48万平方米,12,179套,同比分别增长52.09%、54.16%;截止2019年6月底,市区商品房库存套数67,213套,库存面积568.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库存套数21,588套,库存面积271.96万平方米。

公司认为,年初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判断是正确的(详见《2018年度报告》),2019年上半年中国政府继续保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主基调不变;继续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主动权,支持居民合理自住型需求,打压投资、投机性需求。

报告期内,住建部连续两次预警提示,房价仍是不能碰的红线;货币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接连两次降准;房地产信贷政策相对较为宽松,房贷利率连续6个月逐级回落;2019年棚改计划开工量同比减少;各地方政府“因城施策”有收有放;部分房地产高库存的二三线城市推出调降人才落户门槛,给予高素质人才购房补贴、个税减免等优惠购房政策。从整体来看,全国房地产销售热度仍然有所减退。

公司认为,2019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基调仍然以稳为主,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大环境下,中央将继续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和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到实处。由此,房价仍是不能碰的红线,热点城市调控政策仍需从紧执行,且不排除加码调控的可能性。公司项目处在二、三线城市,公司依然面临前所未有的销售压力。因此,公司将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的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营销去化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

1)积极应对不利市场因素,多管齐下,提高销售业绩

2019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所在地长沙和新乡市场新盘扎堆入市,供销比失衡,竞争加剧。为顺应市场变化,公司从“提升上门量、渠道开发、业主维系、团队执行”等几方面着手,一方面通过组织各类暖场活动,结合专业拉访,十字路口插车、举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市中心商圈及项目路口增设外展点,利用早、晚高峰对街道路口进行拓客;另一方面安排置业顾问联手二手房门店、专业市场等发展全民经纪人,在小区组织便民服务活动,对业主进行分类维护,建立优质业主档案库;并且发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销售工作实行全民营销,为完成年度销售目标而不懈努力。

2)狠抓工期、保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

长沙公司充分分析长沙气候特点,为减少雨季等不利天气因素对工程建设产生的影响,通过协调调整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关键工作的技术方案,并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根据场地情况穿插施工,利用晴好天气加班加点,同时做到忙而不乱、精益求精。

新乡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工期、加大协调力度,同时利用每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复查的管理闭环,不仅保证了工程进度而且确保了施工安全。

3)严管控强管理,把好成本关

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目标成本管理、项目结算等制度,确保企业规范运营。同时通过定期进行项目动态成本梳理分析,对采购建筑材料的材质、品牌及装饰标准等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经营情况

1. 土地储备情况

2.续建或新建项目情况

3.2019年上半年销售情况(1)(1)长沙公司

备注:结算面积包括上年度已签约、本报告期内结算的面积,不包括本报告期内已签约但尚未结算的面积。

(2)新乡公司

备注:结算面积包括上年度已签约、本报告期内结算的面积,不包括本报告期内已签约但尚未结算的面积。

4.项目工程进度

5.物业出租情况

6.报告期末融资情况(三)2019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1.扎实做好项目营销

长沙公司做好沙河城四期II高层存量房和4#商业销售工作;新乡公司做好世纪新城三期II19#楼销售工作。

2.稳步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长沙公司做好沙河城四期II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沙河城四期Ⅰ地下室顶板工程和四期Ⅲ区A主体工程开工;深业中心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等工作。

新乡公司完成世纪新城三期18#、19#号楼主体封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概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

按照新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本公司已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且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新报表格式的影响

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科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年初(2019年1月1日)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2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2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2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概述(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

(二)按照新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本公司已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且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新报表格式的影响

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科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年初(2019年1月1日)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未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及余额均为0元;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我们认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熊楚熊、陈治民、王苏生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05 五方光电 002962 --
  • 09-04 科博达 603786 --
  • 08-28 安博通 688168 56.88
  • 08-28 中科软 603927 16.18
  • 08-27 瑞达期货 002961 5.5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