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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0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恶化、贸易争端升级、国内金融市场震荡,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求偏弱,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下,公司上下一心,克服困难,处置资产,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有序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流动性方面,公司较2018年已经有了好转,但面临压力依然很大,风险依然存在;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进行精益管理、管理体系和运营流程优化,提高人均产出效率,通过管控降低了公司费用支出,进一步挖深公司内部管理能力;产品方面,公司秉持产品差异化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丰富业务产品线,在品牌、产品以及用户体验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夯实了国内外行业前列地位。
2019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润兴租赁的出售事宜,同时2019年上半年继续剥离与公司主营不相关子公司,2019年下半年公司也继续剥离与主业无关,亏损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662.08万元,同比下降26.72%;同时公司完成剥离润兴租赁,已收回部分股权转让款,确认投资收益,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0.1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1)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北京融佳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清算注销。
(2)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福建达华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清算注销。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华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清算注销。
(4)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创广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清算注销。
(5)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广东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清算注销。
(6)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2019年3月18日以1元价格转让,从2019年4月份开始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9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9,9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践行公司“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战略,落实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战略转型,便于公司卫星业务板块的培育和管理,集中参与福建省军民融合项目承接,按照福建省政府的要求及公司未来发展安排,将公司卫星和通信业务整体下沉,实现业务聚焦、归核,特拟出资1.8亿元与福州青年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0.2亿元)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控股卫星业务专业公司一一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暂定名),将目前公司通信与卫星产业部全部人员和相关资产全部转至海丝卫星内,并配备相关财务等人员,独立运行,自负盈亏。海丝卫星定位于福建省军民融合、卫星及通信相关业务,业务覆盖整个“海丝”地区。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9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9年8月18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自 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 调整,故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1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9,9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一)关联方一
姓名:蔡小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XXXXXXXX
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1%。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蔡小如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二
姓名:陈融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70XXXXXXXX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向蔡小如先生借款11.3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71,055.42万元。蔡小如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陈融圣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9,900万元,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19年8月28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践行公司“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战略,落实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战略转型,便于公司卫星业务板块的培育和管理,集中参与福建省军民融合项目承接,按照福建省政府的要求及公司未来发展安排,将公司卫星和通信业务整体下沉,实现业务聚焦、归核,特拟出资1.8亿元与福州青年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0.2亿元)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控股卫星业务专业公司一一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暂定名),将目前公司通信与卫星产业部全部人员和相关资产全部转至海丝卫星内,并配备相关财务等人员,独立运行,自负盈亏。海丝卫星定位于福建省军民融合、卫星及通信相关业务,业务覆盖整个“海丝”地区。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新设立公司及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一)新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暂定名: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暂定名:Fujian Ocean-Sky Silkroad Satellite Technology Co.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0%,福州青年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
法定代表人:王中民
生产经营范围:卫星及通信系统的设计、研发、试验、工程建设、技术研究和运营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的设计、研发、试验、工程建设、操作、销售和运营管理及服务;卫星数据产品的接收、处理、研发、试验、加工、技术研究、销售和服务;卫星应用相关终端产品的设计、研发、试验、制造、生产、技术研究、销售和服务;与卫星系统研制、试验、应用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研发、制造、工程承包、招标服务;卫星相关工程的承包、开发;卫星系统建设、运营、应用相关的国际技术合作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广播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及相应的系统工程的研制、开发、生产、集成、销售、安装、租赁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的开发、集成、销售、相关产品的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服务除外);通信网络支撑系统技术服务;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系统开发;技术推广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青年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E区16号楼50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股权结构:文晓君占其注册资本的90%,柯金云占其注册资本的10%
法定代表人:文晓君
生产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践行公司“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战略,落实公司在卫星通信领域的战略转型,便于公司卫星业务板块的培育和管理,集中参与福建省军民融合项目承接,按照福建省政府的要求及公司未来发展安排,将公司卫星和通信业务整体下沉,实现业务聚焦、归核,特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独资卫星业务专业公司一海丝卫星,将目前公司通信与卫星产业部全部人员和相关资产全部转至海丝卫星内,并配备相关财务等人员,独立运行,自负盈亏。海丝卫星定位于福建省军民融合、卫星及通信相关业务,业务覆盖整个“海丝”地区。
2、存在的风险
该子公司设立尚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 控制等方面的风险。该子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 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 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确定,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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