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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1号”文《关于核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发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75,09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99元。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91,580.24元,募集资金净额472,608,412.83元。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科新发展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原证券作为科新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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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对科新发展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科新发展在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武佩增 李世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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