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387,424,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股)的比例为58.998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260,667,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9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26,756,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3030%;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5人,代表股份21,97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4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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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批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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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批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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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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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批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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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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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下半年及2024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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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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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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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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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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