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踏车行业

1、海外市场

欧洲电踏车市场发展成熟,受长途出行、山地运动、日常通勤等需求共同需求,使用场景多元化,销量持续增长。根据欧洲自行车协会(CONEBI)的数据,2021 年,欧洲电踏车销量达到510万辆,同比增长12.3%,市场渗透率提升至约23.2%。主要市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的电踏车销量及渗透率均有所提升,特别是意大利及德国市场,相较于自行车销量,电踏车销量逆市增长。2022年,受俄乌局势、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对短期消费需求有一定影响,叠加前期国际物流紧张,零售商备货较多,一段时间内库存处于高位。尽管宏观形势严峻,部分国家电踏车销量仍然呈现出增长韧性。以荷兰为例,2022年,在自行车销量下降趋势下,荷兰电踏车销量实现同比增长1.67%,达到48.6万辆,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56.8%。长期来看,欧洲骑行文化由来已久,随着能源危机的加剧,更多国家和消费者意识到自行车和电踏车是未来交通工具的重要发展方向,政府加大补贴力度,也将进一步推动销量增长,电踏车市场仍处于景气蓬勃的发展阶段。

美国市场起步较晚,客户群体主要为运动爱好者和极限发烧友。2020年以来,受疫情催化及政策推动,更多消费者选择电踏车以满足其通勤及休闲需求,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2021年美国电踏车销量114万辆,同比增长40.7%,渗透率提升至3.8%。从美国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税收抵免、通勤津贴、关税暂缓的政策,以及美国市场目前较低的渗透率来看,未来美国市场仍极具发展潜力。我国是美国自行车最大进口国,在美国本土尚无电踏车完整产业链的情况下,国内电踏车电机厂商面临更多发展机遇。

日本是最早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踏车的国家。近年来,相较于平稳的自行车总销量,日本电踏车销量和渗透率呈现稳步上升的发展趋势。根据日本自行车产业振兴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日本电踏车销量约79.49万辆,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在自行车销量下滑的形势下,日本电踏车渗透率提升至53.27%。同时,由于生产端数量下降,日本电踏车产销缺口由17%左右扩大至24.5%,产销量缺口也扩大至近20万辆。日本电踏车及力矩传感器技术发展较早,国外品牌进入日本市场有一定难度,但随着本土产销缺口持续扩大,为国外企业打开进入市场的空间。

2、国内市场

中国是电动车、自行车消费大国,是电踏车需求的潜在市场。由于电踏车价格相对于传统电动自行车而言较高,且消费者尚未形成电踏车使用习惯,目前电踏车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绿色出行大势所趋。《绿色出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城市实现绿色出行。随着公共基础设施建全,具备绿色、安全等优势的电踏车,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机会。

长期来看,电踏车成为行业发展共识。近年来,下游电动两轮企业陆续布局电踏车业务,行业管理协会推动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让电踏车技术有标准可依,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随着产业规范完善、消费者的需求升级,未来我国电踏车市场有较大替代空间。

传统电动车行业

传统电动自行车因其技术壁垒低、销售价格亲民、适应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等优点占据了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大部分市场。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品累计销量约5000万辆,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按照规划,2022年,各地设立的新国标过渡期将陆续到期,超标车换购大潮陆续启动,在此背景下,一季度全国电动车产量同比增长10.53%。但受疫情、换购价格偏低、终端涨价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新国标换购推动不及预期,各省市结合实际情况,延长了过渡期。2022年自行车行业承压前行,全年总体发展趋稳,产量、营收等主要经济指标与疫情发生前基本持平或略降。长期来看,在“新国标”政策指引下,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存量电动两轮车的换购需求增长,电动自行车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张。

根据申万宏源研究的预测,在“新国标”政策指引下,预计每年超标电动自行车替换市场空间在1913万辆-3188万辆之间。根据各地方政府的替换时间安排以及不同地区政策实际执行效果的差异,预计2021-2024年每年均可保持1200-2500万台左右的替换需求。艾瑞咨询预计,2023年我国两轮电动车市场销量将达到5400万辆。

电动摩托车行业

在能源供应压力及环保意识提升的背景下,绿色出行成为全球性的趋势,在各种交通工具上,各国陆续出台“限油换电”政策,电动摩托车有望迎来快速增长。

环保理念和政府补贴推动,欧洲电动摩托车市场迅猛发展。2022年,尽管存在供应困难、通货膨胀等因素,但由于油价上涨,欧洲地区消费需求进一步呈现出“电动化”趋势,电动摩托需求增幅较大。据欧洲摩托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2年,欧洲摩托车主要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摩托车注册量同比平稳,但电动摩托车注册量同比增长88.4%,达到4.35万辆,占比由2021年的2.43%提升至4.58%。目前电动摩托车基数较小,渗透率低,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同时,欧洲电动轻便摩托车市场已经逐渐打开,2022年,欧洲电动轻便摩托车主要国家(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注册量8.58万辆,同比增长17.4%,占轻便摩托车总注册量比重提升至33%。欧美电摩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在产业秩序规划方面领先于中国及东南亚市场,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此外,以英国为例,政府趋向于将对汽车补贴计划重点转向电动摩托车/小型摩托车,有望进一步带动电摩需求增长。

东南亚是全球最大的摩托车市场,印度、中国、印尼、越南、泰国为摩托车主要五大需求国,未来将成为电动摩托车的显著增量市场。自2016年以来,东南亚燃油摩托车销量连年超过3000万辆,2020年度全球摩托车销量约为4,450万辆,其中亚洲地区销量约占总销量的 80%,绝大部分由东南亚国家贡献。随着全球碳中和推进,东南亚多国通过出台禁摩限摩期限、征税,及对购买电动两轮车提供补贴等政策,支持低碳出行,随着政策落地,油改电趋势将掀起电动摩托车更换热潮,市场空间广阔。东南亚市场的特点是人口稠密,但经济不算发达,人均国民收入较低,消费者更注重性价比、续航等。我国作为电动两轮主要生产国,东南亚市场对电动摩托车的需求,有望为国内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市场增量。

在中国,摩托车在交通系统的作用得到社会认可,摩托车消费人群逐渐扩大。2022年,国际环境复杂,原材料、物流等波动剧烈,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消费需求下降,我国摩托车产销量受到一定冲击。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摩托车产销分别为摩托车2129.22万辆和2142万辆,同比下降16.08%和15.55%;电动摩托车产销量分别为761.07万辆和763.27万辆,同比下降14.86%和14.46%。但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双碳目标的提出、智能交通体系的发展,绿色化、智能化、电动化成为摩托车行业发展的必然之路。在此趋势下,国内摩托车龙头企业相继布局“电动化”赛道。此外,“新国标”推动部分存量电动车替换需求向功率大、可载人的电动摩托分流,电动摩托车的优势不断显现,未来电动摩托车发展有长足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踏车(即电动助力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踏车。电踏车外形类似于自行车,配备专门电池作为辅助动力来源,配备电机作为动力辅助系统。电踏车既保留了自行车通过踏板行进的操作习惯,又可借助电助力优化客户的骑行体验,可以满足通勤、郊游、户外运动等多样化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中置电机、轮毂电机两大电机类型多种型号电机产品,并具备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电池等成套电气系统的配套供应能力,能为山地车、公路车、城市车等不同类型的电踏车提供电气系统适配方案。此外,公司的轮毂电机产品经过改动还可应用于电动轮椅车、电动滑板车以及园林割草机等领域。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主要部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只为列示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部件,实际安装位置因不同型号而异)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全球少数掌握力矩传感器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CBA板、铝外壳(端盖、轮毂)、定子、磁钢、线束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公司资材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合格供应方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采购产品入厂后由采购员办理送检手续,检验员按相关标准或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货物运输期限要求不一,除部分畅销型号有少量计划生产外,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在ER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制造部根据销售订单生成生产订单,各车间根据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产品完工情况下达出库指令,仓库据此出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与境外的品牌商或者境内外的整车装配商签订销售合同。对于成熟产品,由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按照约定的商业条件交货、收款;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前期会充分调研主要品牌商的需求,确保产品开发的成功及开发效率,一旦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后,再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并进行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置技术中心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技术中心下辖设有项目部、研发部、测试部等。公司凭借对电踏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把握,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灵活地调整研发战略。同时,公司也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联合培养专技人才,为提高技术水平提供良好支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996.36万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13.02万元,同比减少15.5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862.1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492.3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728.0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57,128.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43.3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613.83万元,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19,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1,882.4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8,728.0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57,128.3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募集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43.3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84.54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3,9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现金管理资金64,400.00万元,日最高余额为24,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报告期已收回的投资收益为492.35万元,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9,500.00万元。现金管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到期收益为实际收款的含税收益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9,500.00万元,其他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技术中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43.30 万元全部转至公司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

注2: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注3: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3,407.9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总投入金额为16,942.77万元,超出 3,534.83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512,130,233.6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211,426.9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7,533,428.38元,减去2022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240,468,252.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9,276,603.31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405,740,559.9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2元现金股利(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297,13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95,024股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39,804,222.00元(含税)。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全年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07,144,051.00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59.97%。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297,13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95,024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8,257,979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08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09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10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11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08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09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10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等,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11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Velostar 株式会社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012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踏车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8,922.19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踏车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关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8)。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电踏车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扩大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产能,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电踏车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1年,即至2022年11月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主要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可以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电踏车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未使用。

2、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现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8,922.19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工程尾款结算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天华新能通源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敬文,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润建股份信安世纪荣信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敬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与2022年度收费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3年5月12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5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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