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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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举行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26,418.5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42,826.13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3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及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发放津贴;非本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

2、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质量良好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17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东先生、何文英女士、孙邱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蔚松先生、李重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张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6年担任上海照相机总厂技术员,1997年至2000年担任上海富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1年至2019年担任上海智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至2020年5月担任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学兼职教授。

何文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专科学历。1994年至1997年担任上海民兴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年至2000年担任上海富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9年担任上海智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至2020年5月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邱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专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4年3月担任深圳群力五金有限公司质量体系专员;1994年4月至1996年3月于上海紫贝电子电讯有限公司任质量经理助理;1996年5月至1996年8月于上海西门子汽车电机有限公司任供应商质量管理;1996年10月至1999年2月于上海篮亚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部经理;1999年2月至2009年9月于ASCSignalCorp.任供应链经理;2009年9月至2020年5月任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LNB项目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蔚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生,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1978年至1982年同济大学工学学士 1985年至1988年同济大学工学硕士毕业,2000年至2003年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毕业。自1982年起一直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0 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重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生,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工学博士,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1980年-1984年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毕业;1984年-1987年北京钢铁学院工学硕士毕业;1992年-1995年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工学博士毕业。1995年-2000年任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2000年-2004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新加坡IHPC从事先进材料研究;2004年至今任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上海市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上述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张东先生与何文英女士为夫妻关系外,其他董事和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26,418.5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42,826.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无送股及转增。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180.8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38.5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3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厂一楼会议室(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3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东、何文英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368号)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二)联系人:陈国栋

电话:021-57898686

传真:021-57894781

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三)联系地址: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368号

(四)邮编:201605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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