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9,592,463.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2,797,112.87元,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2,389,576.68元。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在面对极端天气、地缘政治等诸多超预期因素影响,国内纸品市场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691.4万吨,同比下降1.3%。需求整体持续疲软,由于国内纸浆供给率约为40%,约60%的纸浆需要进口,加之国际海运成本的上升,造成纸浆价格长期高位震荡,对造纸行业形成成本压力,严重挤压了行业盈利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营业收入15,228.9亿元,同比增长0.4%;利润总额621.1亿元,同比下降29.8%。2022年造纸行业业绩整体下滑,但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叠加国内“禁废令”、“限塑令”等环保政策影响,纸制品市场需求及行业景气度稳步上升。

公司主营业务有食品包装原纸、生活用纸原纸以及生活用纸成品纸的生产和销售。

2022年公司生产纸品32.7万吨,同比增长4.04%,销售纸品30.66万吨,同比减少3.62%。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174.85万元,同比增长8.73%;营业成本210,243.71万元,同比增长11.9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59.25万元,同比增加4.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幸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幸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幸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敏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3-02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3)第003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92,463.8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7,268,155.6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6,601,158.43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后续扩大经营规模等因素,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因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期间,预计未来数年在制浆造纸板块需要持续大额投入,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需要为公司战略发展及重点业务板块的投入储备相应的资金,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流动资金需求、未来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后续扩大经营规模等因素。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商业机会,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后续扩大经营规模等因素,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是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构成损害。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筹资与投资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与提高,旨在推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提质增效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公司授信资料规整不及时。如:客户资信调查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客户授信额度申请审批表等未及时纳入统一管理,相关资料还较长时间留存在各片区销售人员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发生变化,部分制度、部门职责、内控手册未同步更新等。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更新相应制度、手册,落实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已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了对重要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妥善保管。上述一般缺陷在发现后已积极整改,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会产生影响。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管理及运行情况总体良好,2023年公司将全面排查重要风险点,不断更新内部控制手册,持续优化改进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系统性提升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的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洪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3-02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议案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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