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险综合改革来了!消费者保费支出将明显减少 根据改革进展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9日,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虽然近年来车险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国车险市场的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相互交织、由来已久,单个或局部的改革措施难以奏效,只有通过综合性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问题,有效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此前,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车险进行了一些改革,但这是一些小改革。真正触及根本利益的改革,触及利益藩篱的改革,深水区的改革还没有开始。
从国内外情况来看,追求多重目标以及目标之间相互冲突往往是车险改革面临的难题和反复的原因。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由于当前车险市场的高定价、高手续费、服务争议等问题突出,所以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这次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根据主要测算数据,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整体而言,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在改革中将无疑受益。对于财险公司来说,尽管保费规模有所下降,但投保率上升、保额提升、新车增长和档次提高也会有所对冲;由于车险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以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费用的现象将明显减少,可以减少跑冒滴漏和税务支出,降低合规风险,改善行业形象。对于中介渠道来说,改革有利于获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减少违法违规风险。对于监管来说,改革的全面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优化。
考虑到这次改革涉及面比较广、力度又比较大,为保障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指导意见》提出了相应配套措施和监管工具。围绕推动财险公司理性经营、规范竞争、合规销售理赔、严格管理,分别制订了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制度、保费不足准备金制度、中介同查同处机制、实名缴费和电子保单制度、停止使用条款费率机制等监管工具。将推动各方面积极运用配套政策和监管工具,加大市场规范力度,为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改革进展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
对于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的广度、力度和节奏,从广度来看:一是既涉及交险强改革,也涉及商车险改革。二是既涉及条款改革,也涉及费率改革。三是既涉及产品改革,也涉及服务改革。四是既涉及传统车险改革,也涉及新能源车险改革。五是既涉及车险市场改革,也涉及车险监管改革。六是既涉及车险供给者改革,也涉及中介渠道改革。
从力度来看:一是预定附加费用率下降幅度较大。改革后的预定附加费用率将从35%下降至25%,其中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二是预定赔付率上升幅度较大。静态测算改革后,预计车险整体赔付率将从60%提升至75%左右。三是简政放权力度较大。将商车险示范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开发创新产品;在自主定价系数和手续费监管方面向银保监局授予更多职权。四是配套改革力度较大。积极推行实名缴费、电子保单,探索新技术研究应用,健全费率回溯、保费不足准备金等制度。
从节奏看:为坚持稳中求进,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和无序竞争,经过反复论证,在比较关键的“自主定价系数”改革上选择分两步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再适时完全放开。
可能出现中小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
坦率地说,这次车险综合改革会对财险公司带来一定挑战。
一是保费规模可能下降的情况。这次改革既根据实际风险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同时又将预定附加费用率下调至25%,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改革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的情况。2015-2018年我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9.4%、99.1%、99%、99.9%,处在承保盈亏平衡点附近。2019年经过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车险综合成本率下降至98.6%,今年1-5月受疫情影响继续下降至95.8%。由于这次改革力度比较大,简政放权比较多,如果市场主体不够理性,配套监管措施又跟不上,短期内市场是有可能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导致行业性承保亏损,甚至影响理赔服务质量。
从国际来看,车险作为风险分散、竞争充分的大众化产品,承保盈亏平衡比较常见。基于此,《指导意见》考虑了相关配套措施,如果推动市场主体理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比较到位的话,行业性承保亏损的风险应该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三是关于改革后可能出现中小财险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随着市场化竞争的推进,许多行业中“强者恒强”的现象日益明显。财险市场也是如此,中小公司整体处于劣势,经营普遍比较困难。预计改革后,市场主体会加剧分化,有些竞争力不强的中小公司经营会更加困难,但这是市场机制下优胜劣汰的正常现象,也有利于倒逼其专业化转型。
同时,为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市场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了相应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产品,给予更加宽松的附加费用率等监管政策,适当降低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四是改革后可能有少数消费者出现车险价格上涨的情况。这次改革根据实际风险状况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可能有少数消费者会出现签单保费价格上升的情况。一方面,这符合风险定价原理。从市场化改革方向来看,应当根据行业实际风险及时测算更新基准纯风险保费,财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自身业务风险特点来确定保费的涨跌。另一方面,增设平滑机制。考虑到大数法则原理和车种车型实际情况,在测算基准纯风险保费时增设了平滑机制,基本可以做到各车种、各车型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不上升。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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