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04%,主要原因是本期员工借款及单位保证金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3.81%,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不动产及设备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82.36%,主要原因是本期货款支付较多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0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本期发放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7.25%,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股权转让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6、股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59.76%,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股份购买万邦德制药所致;
7、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33%,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股份购买万邦德制药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32.90%,主要原因是因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9、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5.94%,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相应税金及附加也下降所致;
10、其他收益同比减少75.81%,主要原因是本期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790.1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款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98.5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本期停工损失及捐助支出增加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减少1058.14%,主要原因是非洲子公司汇率变动导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01.12%,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3.12%,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14.45%,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12月1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并于2017年12月18日开市时起临时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复杂等原因,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获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并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并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8-062)。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于2018年7月19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19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8号),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回复并披露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及《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5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183号),并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2019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183号),并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年7月10日,公司回复并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审查意见通知书〉回复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9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2019年9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44次工作会议公告》通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并于2019年9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9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第4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于2019年9月26日开市起复牌。
2019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948号),并于2019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并于2019年12月1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74次工作会议公告》通知,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30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7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于2020年12月31日开市起复牌。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6号),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2月4日,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万邦德制药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万邦德制药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万邦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实施完毕。
2、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事项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及《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等相关公告文件,并获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7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核准。2020年2月4日,公司完成了对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100%股权的过户工作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万邦德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显示:业绩承诺人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为4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业绩承诺人承诺万邦德制药2019至2022年度的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分别将不低于人民币18,450万元、22,650万元、26,380万元和31,250万元。
二、本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3193号《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天健审〔2020〕3777号《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万邦德制药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69.80万元,超过承诺数619.80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3.36%,完成了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5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与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相互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22.48亿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1、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
2、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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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 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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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操作相关事项。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69327770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板材、带材、型材、箔材、PS版(不含电镀、氧化)、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铝棒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铝合金模板、支撑、紧固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及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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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栋梁铝业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试玻仪、医药包装材料、蒸馏水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万邦德制药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3、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一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制造、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邦德健康尚处于设立阶段,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2019年度(未经审计)万邦德健康资产总额46,703.41万元,负债总额42,230.21万元,净资产4,473.1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万邦德健康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4、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建筑材料批发;母婴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文具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批发;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康慈医疗为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部分额度系根据实际融资情况为上一年度存续的担保事项履行授权程序,拟发生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对康慈医疗的担保金额较小,因此康慈医疗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强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提高了公司的贷款效率,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计划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56%(合并口径);公司2019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68.06%(合并口径)。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8,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04,8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除前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及其下属公司TECMED AFRICA(PTY)LTD(以下简称“特迈克非洲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费率:年借款利率5.00%。
4、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审批程序: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纪振永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注册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股权结构:
■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二)TECMED AFRICA(PTY)LTD(特迈克非洲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9日
2、注册资本:1000兰特
3、注册地址:TECED CENTRE,GEORGE ROAD, ERRAND GARDENS, MIDRAND, JOHANNESBURG 1685
4、经营范围: IMPORT, WHOLESALE, DISTRIBUTION, SERVING AND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AGENTS FOR MEDICAL EQUIPMENT 。(进口,批发,分销及服务,以及国内和国际的医疗设备代理商)。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股权结构:
■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纪振永系安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外,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因此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落实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战略布局,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包括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8、出席对象:
(1)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项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承诺回避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吕佳怡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183899、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邮 编:317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石佳霖先生的辞职报告。石佳霖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石佳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石佳霖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及董事会对石佳霖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资产抵押授信或应收账款融资,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操作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纪振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纪振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0-04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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