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任发、总经理汪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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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年初相比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比年初减少4,575万元,减幅35.82%,主要是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待拆分通行费收入减少。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包含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0,090万元,增幅44.04%,主要是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扩建项目结转工程款的影响。
3、应交税费
较年初减少5,591万元,减幅66.36%,主要是所属分、子公司缴纳上年度计提的各项税费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期计提的各项税费减少。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比年初减少63,936万元,减幅80.34%,是公司偿还62,535万元到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以及科目重分类的综合影响。
5、应付债券
比年初增加74,765万元,增幅为110.25%,为公司2020年3月发行的5年期中期票据。
6、其他综合收益
比年初减少13,643万元,减幅35.70%,为母公司确认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和按股比确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它综合收益变动的综合影响。
(二)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
1、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期减少52,522万元,减幅71.32%,主要是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1)由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1月24日-1月30日)延长至2月8日;(2)《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3)ETC执行新优惠政策,由98折调整为95折。
2、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期减少4,289万元,减幅16.63%,主要原因是路产折旧减少,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速公路通行免费期间,各路段公司都采用预计的车流量计提折旧以及2020年1月1日起对佛开分公司和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公司采用2019年版预测车流量作为折旧依据。
3、投资收益
比上年同期减少11,415万元,减幅95.24%,主要原因是我司参股公司多为公路经营企业,受新型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期间免收通行费影响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4、所得税费用
比上年同期减少11,804万元,减幅为123.00%,主要原因:一是佛开分公司利润总额减少,分总公司合并纳税形成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同比减少所得税费5,131万元;二是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公司利润总额减少,同比减少所得税费用6,673万元。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42,416万元,减幅119.80%,主要是是受到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49,067万元,减幅66.43%,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春节假期小客车免收通行费期间(1月24日-1月30日)延长至2月8日和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5,448万元,增幅666.01%,主要是因为佛开分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公司收到取消省界收费站补助3,541万元。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要核算支付的专项工程、养护费用以及联网收费服务费等。本期同比减少2,139万元,减幅41.02%,主要是因为佛开分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公司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同比减少。
4、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4,718万元,减幅60.10%,主要是参股公司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减少。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同比减少13,220万元,减幅45.35%,主要是佛开分公司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线已完工通车,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减少。
6、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同比减少31,655万元,减幅33.62%,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同比减少28,090万元,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同比减少3,565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2月15日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公司控股和参股的各条高速公路将对依法通行该等路段的所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将另行出台。
公司将积极应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本次疫情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路段通行安全畅通,优化资金管理,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并积极争取合理的政策支持,为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收费业务重启和公司加快发展做好充足准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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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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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3、44全层单元(自编楼层45、46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20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15,233.68元,2021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39,690.69元,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64,884.64元。
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的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3,023.77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2,342.68万元的0.31%。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9,232.89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2,342.68万元的2.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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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第一部分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
五、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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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 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 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23.77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432.89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的文件材料,认为上述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1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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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准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利通广场办公场所的议案》
1、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3、44全层单元(自编楼层45、46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20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2020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15,233.68元,2021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39,690.69元,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864,884.64元。
2、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有关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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