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9日 10:4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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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包括电动机和发电机)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电机配件生产服务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机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是电机的重要核心部件。公司生产的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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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规格系列日益丰富,可应用于不同种类和型号的电机,包括船舶配套电机、柴油发电机、风力发电机、牵引电机、电梯曳引机、中高压电机等,服务范围涉及柴油发电、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电梯制造和机械传动等专用电机配套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所用原材料主要为硅钢片,此外公司还根据需要采购少量冷轧板和冷轧卷等材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硅钢片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采购。公司与硅钢片的主要生产商宝武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保证了硅钢片的稳定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的订单或采购意向组织生产。公司定转子冲片及铁芯产品的生产主要包括纵剪、开平、落料、冲槽、叠装等多个环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技术难度和产业附加值较低、设备和人工投入较大的纵剪环节和开平环节,以及基座焊接和电泳环节等辅助加工环节采用委外加工的方式完成,其他生产环节均采用自主加工的方式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的电机厂商。销售价格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不断完善健全研发管理体系,设立技术部和研发中心,负责关键性和基础性的工艺、装备的研发和改进、新产品开发、旧产品改良、跟踪和研究国内外技术动态、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交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培养、生产人员培训,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职责。

  (三)行业情况说明

  电机作为机电能量转换的重要装置和电气传动的基础,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公用设施和家用电器等各经济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随着电机行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电机零部件行业也不断分化,逐步形成定子、转子和其他零部件三个主体部分组成的细分行业,主要从事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的硅/矽钢冲压行业已发展成为独立的行业。

  硅/矽钢冲压行业是国家宏观指导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下的自由竞争行业。目前,该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责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发布行业运行态势相关信息等。行业的服务和自律职能主要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承担,主要负责行业自律、技术咨询,开展本行业价格、税收、资金信贷等情况的调查研究等。

  1、全球硅/矽钢冲压行业发展概况

  硅/矽钢冲压作为电机配套的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行业,与电机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相关。国外电机行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增加,根据Technavio等机构的不完全统计,预计至2019年全球电机制造行业全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美元。若按照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的成本占电机成本的30%计算,全球硅/矽钢冲压行业的总体规模约600亿美元。在电机行业专业化发展的产业格局下,全球硅/矽钢冲压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

  2、我国硅/矽钢冲压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机制造业的销售产值持续快速增长。随着国内电机制造行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国内电机制造企业外购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的比例也将不断提高。随着国外电机生产企业将制造基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电机制造行业产量逐年增长,出口额逐年上升,出口产品档次有所提高,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

  3、行业利润水平

  我国电机制造行业利润水平最近几年出现波动。随着高能效电机替代低能效电机进程的加快,预计未来电机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望逐步增强。硅/矽钢冲压行业一般采取“成本+加工费”的方式进行产品定价,成本主要以原材料硅/矽钢片价格为计量基础。因此,在这一定价模式下,硅/矽钢冲压企业的盈利可得到较好地保证。

  4、行业技术水平

  近年来,电机行业技术发展较快,普通电机比重明显下降,高效类电机产品比重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硅/矽钢冲压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因此采用高速冲压多工位级进模以及自动叠压工装等设备的整体水平还不高。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适合大批量生产,容易实现自动化。因此,近几年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采用级进冲、自动或半自动叠压工装的水平大大提高,冲压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基础材料的研发、模具的设计与制造、加工工艺的改进,以及生产装备水平的提升等方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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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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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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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166,833.34元,同比增加15.6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171,265.98元,同比增加9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777,623,991.33元,同比下降0.26%;基本每股收益0.57元/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1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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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首次施行日,本公司以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法”。

  1)本公司根据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转让,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为目标,故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将这部分承兑汇票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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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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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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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金融工具的减值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本公司评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对本年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常州市神力贸易有限公司和常州神力小微电机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005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经理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撰写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6.00万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33,533.54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314,8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24,302股,以164,790,55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37,167.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9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314,8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24,302股,以164,790,558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7,752,027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总金额为54,991,363.2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78%。

  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4,428,530.64元,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理念。公司2019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数量:41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2019年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 刑事处罚:无

  2、 行政处罚:

  (1)、2019年5月2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所涉项目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2)、2019年10月28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所涉项目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上述行政处罚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3、 行政监管措施:

  (1)、2017年4月6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号,所涉项目为:重庆泰壹环保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

  (2)、2017年8月14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9号,所涉项目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审计。

  (3)、2018年3月30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号,所涉项目为: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报审计。

  (4)、2018年8月1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所涉项目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5)、2018年10月22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所涉项目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6)、2019年3月26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所涉项目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审计。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 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依君

  项目合伙人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1998年起加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之前主要完成美国证券市场公司在国内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提交美国主审会计师;2004-2005年主要完成在美国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并实地操作美国SOX404的审计工作;2005-2009年主要审计若干中国公司,并帮助其在欧洲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同时审计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至今主要从事国内IPO的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国内外收购的尽职调查及审计,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审计等,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目前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包括鸣志电器科博达精工钢构、合胜科技、雷博司、东泽环境、琪瑜光电、伟联科技、瑞晟智能等。

  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合伙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士敏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25年,担任金财互联(002530)、海欣股份(600851)、徐家汇(002561)、长青集团(002616)、神力股份(603819)、至纯科技(603690)、上海洗霸(603200)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周婷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8年8月-至今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为神力股份(603819)、徐家汇(002561)、会畅通讯(300578)、长青集团(002616)等上市公司,IPO企业等提供财报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7.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6.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3.6万元(含税),系按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前述定价原则,根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高效地完成审计事务。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力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1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3,70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08.3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614.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8,608.3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04万元)。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68.3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29.50万元。2017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225.59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7.2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758.85万元。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90.33万元。2018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180.2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5.9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84.71万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30.52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益60.77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57万元。截至2019年6月26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5,294.0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05,294.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步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14日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9.5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0088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并赎回了2018年度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5,294.01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形。

  由于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拟进行地区规划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原用地拟被政府收储。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编号为GZX20161002地块,位于常州市经开区富民路南侧、兴东路西侧,面积共计62,106平方米。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3408号)。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

  神力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神力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力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0年5月15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9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先生               电话:0519-88998758

  传真:0519-88404914          邮箱:investor@czshenli.com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819                                                  公司简称:神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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