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9日 11: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晓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克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天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12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西部体育100%股权、莱茵小镇100%股权转让给成都文旅集团,交易价格分别为17,714.51万元、12,265.44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西部体育、莱茵小镇全部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12月30日、2020年2月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12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以2019年10月31日债权账面价值确定挂牌底价为3,547.09 万元,并在挂牌公告期内征集到莱茵达集团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全部债权转让款,本次债权转让所涉及工商变更等事项仍在进行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12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三)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中体(浙江)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亮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a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6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了剥离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场馆”)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以下简称“债权”)并确定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547.09万元。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12月25日、12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西南联交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公告期内征集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或“乙方”)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已与莱茵达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债权类)》,并收到莱茵达控股支付的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近日,标的债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已全部完成。

  莱茵达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065131

  法定代表人:高靖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5年4月20日

  登记机关:堆龙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口远大商厦50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纺织原料、金属材料(不含钢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家用电器、煤炭(无储存)、矿产品、木桨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设计及系统集成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莱茵达控股成立于1995年。2018年7月份,公司注册地址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迁址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堆龙德庆区。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自持房产租赁和对外投资。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法取得莱茵达控股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四)关联关系说明

  莱茵达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莱茵达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实行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茵达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公司与自然人缪亮先生签署了《关于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开始分72个月分批向自然人缪亮转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共计82%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款本金及溢价共计人民币44,070,428.80元。按照协议约定的收款时间,2019年10月31日后分期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场馆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金额合计3,547.09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80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公司对缪亮纳入评估范围的债权金额3,547.09万元,采用回收风险分析法评估后债权价值为3,244.82万元,评估减值302.27万元,减值率8.52%。根据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孰高确定交易价格为3,547.0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交易标的

  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乙方接受产权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完全知悉和了解产权交易标的信息、资料,确认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乙方放弃受让该产权交易标的债权的影响因素。

  第二条 交易方式

  甲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第三条 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3547.09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柒万零玖佰元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3547.09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肆拾柒万零玖佰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即乙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3.54709万元(大写:叁万伍仟肆佰柒拾元零玖角整),剩余保证金3543.54291万元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一次性付款,除第四条第一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3.54709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肆佰柒拾元零玖角整〕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第五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第六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标的债权涉及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一)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WADM1G)的股东,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不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协调缪亮及各方,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使得甲方不再被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三)如至2020年3月31日,甲方仍被登记为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配合甲方采取法律及其他措施实现股权变更。

  第八条 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标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风险、亏损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直接向债务人缪亮、担保人等追偿。

  第九条 产权交易的税费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承诺:

  (一)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取得标的债权的全部权利,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不向甲方追索。

  (三)乙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欺诈行为。

  (四)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五)甲方、乙方提交的涉及产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况。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七)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内容,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方式结算交易价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不能完成工商变更使得甲方不再被登记为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构成乙方对甲方的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交易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已在报名参加本次产权交易前,充分了解和知悉本次产权交易标的信息,乙方在此承诺放弃和不主张行使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权。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用于办理产权交易的审批、登记手续。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剥离公司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莱茵达控股及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9.54万元,其中委托关联人管理服务金额8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金额42.5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其他说明

  受新冠疫情影响,此次债权转让相关工作有所延误,截至2020年4月24日,债权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

  十、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概述表;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产权交易合同(债权类)》;

  6、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80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债权涉及的对自然人缪亮债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7、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情况。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曾赴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二、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5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芮光胜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徐劭主持现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7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8 浩洋股份 300833 --
  • 05-07 豪美新材 002988 --
  • 05-06 吉贝尔 688566 --
  • 05-06 晶科科技 601778 --
  • 05-06 金博股份 688598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