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霞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181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编号:2020-01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7)。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181 公司简称:八亿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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