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下属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详见2019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79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5,476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厚资产,转让价款合计为3,788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5,476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转让价款合计为3,788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
名称: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098681720A
注册资本:250000.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李厚文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座11楼1102、1103室
经营范围: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安消技术在经营活动中因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经营活动产生的两笔应收账款,合计金额5,476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公司已计提减值。
四、交易主要内容
1、中安消技术将所持应收账款5,476万元全部转让至国厚资产,转让价款合计为3,788万元。
2、国厚资产应于应收账款转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安消技术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的成功实施预计将影响已经计提的减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将有利于优化中安消技术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中安消技术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化解其债务问题以及推进新增项目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中安消旭龙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神农架林区阳日镇长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矿业”)近日签订20,000万元融资担保合同,由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旭龙”)承担共同连带偿还责任,并以中安消旭龙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约9,000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
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注册资本:128302.0992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担保人中安消旭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安消旭龙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安消旭龙已与长青矿业签订《还款协议》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共同连带地偿还对长青矿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借款本金、借款利息、违约金等,并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公司年度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02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254,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4.24%。因包括公司债券在内的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含16中安消债券 110,000 万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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