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余义宙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书面授权董事金双寿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文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决议。
董事签名:
于文彪 刘俊忠 金双寿
王 虹 余义宙 王煜华
罗 勇 张书锋 马正祥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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