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方政府融资“潜规则” 山西祁县借医院名义融资违规流向房地产
蔡越坤
10月17日上午10点,站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医院楼下,上海青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租赁”)法务人员王晓(化名)的心里开始犯愁。
2017年3月,祁县人民医院与青投租赁签下一笔为期五年的融资租赁合同。没想到的是,从2018年上半年起,合同租金的支付陆续发生违约。
面对王晓前来催款,祁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办公室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并非资金的使用方,是县里统一安排调动用了,医院只是做配合工作。”
这也是王晓意料当中的回答。比王晓来祁县更勤的,是公司项目经理李山(化名)。李山每次都带一名公司的法务人员过来祁县催款。
两个小时后,李山也从外地来到了祁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后,虽然合同规定祁县人民医院是承租人和延期还款方,他并未上楼找医院了解情况,而是直奔项目的还款保证人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投资公司”)。
最近两年,李山从上海到祁县来出差催融资租赁延期款已经不下10次了,现在催款的环节、地址、相关负责人办公室等他已经轻车熟路。
关于原因,李山向经济观察报记者一语道破,“这笔融资租赁款实际是由祁县政府领导统一协调下,借祁县人民医院之名做主体融资、远大投资公司配合做担保的一种租赁融资方式,实际融资后资金的使用方并非祁县人民医院,也不是远大投资公司。”
记者前往祁县调查后发现,经远大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祁县人民医院通过超过20家融资租赁机构融资,最后资金均流向了山西省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由地方政府统一协调,借医院、学校等主体融资并不是个例,而是融资租赁行业的普遍现象。近两年,贵州松桃县医院、贵州松桃县民族中学等地被曝融资租赁延期均是类似的情况。
那么,为何地方政府频频假借医院名义通过融资租赁机构融资?各地医院融资租赁违约背后又暗藏着租赁行业哪些“潜规则”呢?
多次延期
对于屡次来祁县催款,李山显得无可奈何。因为,这笔项目分期太多了。
据王晓给记者提供的合同内容显示,祁县人民医院于2017年3月16日起租,第一期租金于2017年6月16日进行支付,以后每三个月还款一次,租赁期自2017年3月16日到2022年3月16日,还款期限为20期。“本期应于9月16日付款,截至10月17日仍然未付款。”王晓向记者补充称。
李山表示,之所以会分这么多期,是因为这种方式对于承租人而言还款压力较小,一般都是承租人主动要求。
此次延期并非祁县人民医院首次发生融资租赁款延期,也并非祁县人民医院首家发生后融资租赁款延期的租赁公司。
李山上次来催收是今年7月份,时隔3个月,李山再次来到祁县人民医院、保证人远大投资公司、祁县政府相关领导处寻找解决方案。因为年底将近,公司考核坏账率令他压力也非常大。
此前,经济观察报于7月12日独家报道《祁县人民医院融资租赁融资违约 财政局曾出具按期偿还租金承诺函》,一周后王晓对记者表示,收到了租赁款。
令李山和王晓没想到的是,到了第三季度,祁县人民医院融资租赁款又延期了。此次延期金额是290多万元,虽然每期延期金额不是很大,但是公司今年对于坏账考核比较严格,所以李山和王晓也非常重视。
除了青投租赁外,记者了解到,当前,祁县人民医院和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发生涉诉情况。其中包括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远大投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融资租赁延期总金额约1.9亿元左右,涉及20多家融资租赁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王晓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祁县财政局关于按期偿还到期租金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显示,“为确保贵公司与山西省祁县人民医院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顺利进行,我局承诺保证租赁款项按时偿付给贵公司,并开设专户进行管理,加强资金拨付的监督。租赁款项偿还日当日,无条件向祁县人民医院提供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其向贵司偿还。”
此外,承诺函内容提到,“本项目的租金包含本金和利息,我局将分5年共20期偿还租金,每年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安排偿还租金预算作为偿还本项目租金的固定资金。”
对此,记者采访了祁县财政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不了解情况,了解后及时与记者沟通。截止发稿,并未有任何回复。
关于延期原因,记者此前致电了上述远大投资相关负责人,对方对记者表示,“自从2017年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允许地方政府承担隐形债务后,从2017年6月份以后基本没有再融资,还款必须通过新项目的落地来偿还债务。”
“国家不允许我们借新还旧,公司也不能“顶风作案”。公司只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并非恶意拖欠,但是也在积极安排还款。”该负责人对记者补充称。
假借医院名义融资
10月17日下午,李山来了远大投资公司办公室了两次,每次来他都直奔负责人办公室。第二次来终于见到了相关负责人。
因为李山与该负责人一直沟通对接,所以,他开门见山,直奔还款主题。
远大投资的相关负责人称,祁县人民医院与多家租赁机构的租赁融资也是由祁县政府相关领导统一协调安排,借医院名义融资,远大投资公司统筹管理,远大投资也并非资金使用方,筹措的资金大部分打给了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此前,李山已多次与祁县人民医院沟通了解到,“医院并非资金的使用方,是县里统一安排调动用了。医院只是做配合工作。”
对于资金流向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李山并不意外。因为李山也清楚,通过医院做主体,通过对于医疗设备进行售后回租的方式给医院融资,由政府城投平台公司做担保,财政局出担保函,这种模式在行业中非常常见。
经记者了解,售后回租模式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李山称,虽然在放款前,青投租赁也了解医院并非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而是由祁县政府统一调动安排资金使用。但是公司也为了增加业务量,而且由政府平台公司做保证人,项目也相对安全,于是公司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
王晓也强调,在签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公司肯定是合规的,需要找祁县人民医院院长当面签字做确认,并在医院中做合同的签署工作。但是,他也坦言,即使表面工作合规性很强,但是其实公司也知道祁县人民医院融资后资金并非医院使用。
地方政府通过医院名义向融资租赁机构融资这一模式,似乎是政府相关部门、医院、地方城投平台、融资租赁公司都默认的行业“潜规则”。
违规流向房地产
经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祁县人民医院通过超过20多家融资租赁机构筹措的资金均违规流向了房地产,资金流向均指向了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为祁县房地产管理所100%控股,属于祁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李山向记者表示,在后期查祁县人民医院银行流水的时候,发现公司打给医院的钱最终流向了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上述远大投资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真实性。
该负责人称,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之所以未直接融资,因为该公司资质相对较差,便由县里统一协调安排下属企业筹措资金。而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筹措资金的用途是为了接盘此前祁县古城东侧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
“祁县政府之所以会介入该项目,是因为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负责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私自修改容积率等不合规原因退出,因为该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几百户回迁户,为了促进该项目尽快解决,祁县政府出面由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从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盘了一个‘烂尾楼’。使用的资金基本都是通过融资租赁机构筹措的资金。”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
该负责人所指的旧城改造项目即目前的祁县昭馀中心广场及广场旁的住宅楼盘。10月17日,记者在祁县发现,昭馀中心广场已经成为祁县城市建设新地标。该广场底商也已经出租了一部分,部分底商仍然在进行引起企业入驻。
记者从祁县官网获悉,3月30日,祁县县委书记吴文胜就昭馀中心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调研,副县长梁小辉、相关单位负责人随同。文章指出,昭馀中心广场项目建成后,将集休闲、购物、娱乐为一体,为群众提供宜商、宜业、宜居、宜游的“一站式生活”,形成祁县最具代表性的商业中心。
尽管如此,华东地区一位融资租赁机构的高级项目经理对记者称:“从2017年开始,政府明确了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不能违规单独举债,因此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尤其是政府通过医院名义融资挪用的情况。”
借账户还款
关于还款资金来源,上述远大投资的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强调,政府也一直积极协调解决租赁机构延期租赁款的偿还安排,积极推动昭馀中心广场及住宅楼盘的出售。“目前,昭馀中心广场商业部门在2018年4月份已经全部出售给祁县新浙商商贸有限公司,总价值为约3.34亿元,已经支付了约1.34亿元,剩余2亿元左右尚未支付。此外,住宅楼盘也有部分尚未出售,出售后回作为还款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7日,记者发现,目前昭馀中心广场处竖立的名称为“浙商·中汇新天地”,已经看不到昭馀中心广场的名称。
此外,李山称,此前多笔还款方也并非是祁县人民医院直接还款,而是通过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公司账户代付。不过,只要是祁县政府相关企业代付,公司也不会考虑其他问题。
对于此现象,上述高级项目经理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租赁机构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给医院的放款,大部分情况下由政府统筹使用。资金方也很难分辨或者把握资金的去向,只要督促医院后续能正常还款就好了。因此就产生了通过医院或者学校名义来融资等行业现象。
“如果资金被政府统筹使用了,医院没用直接使用的话。如果政府不还钱,医院也就不想还款,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纠纷。”该项目经理对记者补充称。
地方政府通过医院名义做融资这一违规行为,财政部曾发布多个文件明令禁止。2017年以来,财政部对于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2017年发布的50号文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87号文指的是《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上述高级项目经理对记者称,这种做法从2012年开始逐渐普遍起来。因为此前做的一直未发生延期等情况,所以成为融资租赁行业潜规则,并不为其他行业了解。“2017年以来,政府明确了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不能违规单独举债,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所以最近一两年,这种玩法也出现延期等情况,所以,这类型业务逐渐少了些。”该经理向记者补充称。
10月18日上午,青投租赁王晓对记者称,祁县人民医院已经还款了。但是还款的账户并非医院的账户。虽然2019年第三季度的款还了,但是对于该项目剩余多期的融资租赁款,李山和王晓均觉得仍然是未知数。
责任编辑:张国帅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