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准入享“国民待遇” 已有外资行开始谋篇布局
郑一真
今年以来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不断加码,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资银行条例》),其中不仅增加了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而且还降低了业务门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这次条例的修改,在业务准入方面基本实现了与中资银行一致的国民待遇。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外资银行总资产达到4.3万亿元。平安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外资银行资产年均增速高达66%;金融危机之后,一方面受全球金融监管的加强,外资银行在全球调整业务结构;另一方面,外资银行的母公司受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大,在全球采取收缩战略,从2010-2018年资产年均增速为17%。
这次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对于外资银行进入以及扩大在华经营都带来积极的影响。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多位外资行人士了解到,这次的政策有助于扩大外资行在华的经营范围,政策利好在预期之中,一些大的外资商业银行对这次降低准入门槛的业务已经开始谋篇布局,事实上,新规的出台对于一些想要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非常有益。
新规亮点
这次出台的《外资银行条例》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在具体细则上有诸多亮点。
原来规定外资银行在华境内不得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可以改制为外人法人银行;新规则允许外国银行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在2018年初的修订的《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已经简化了外资银行支行设立流程。
分行与子行的区别在于,子行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更高,从事的业务范围更广,比如零售业务,同时受到本地的监管更为严格,而分行则属于母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要的监管责任在母国。
对于这次新规上述条件的放开,一位外资银行人士解释道,对于外资银行集团总部而言,子行和分行是不同的结构,对于已经设立法人银行的外资行来说,多了一个选择,而对于一些还没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行则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目前,汇丰、渣打、花旗等外资商业银行目前均是在华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
同时,新规亦放宽对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以及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的条件。取消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在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的条件,取消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条件。此举或有利于更多中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
在具体的业务层面,新规主要的变化体现在,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金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在华外资银行服务能力;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
对于分行降低定期存款的吸储门槛,无疑将给外资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子行存款业务并没有受到限制,这条新规对外资行而言或影响有限。而承销城府债券等业务的开放,则拓宽了外资行在华经营的盈利来源。
在此前的采访中,花旗银行对零售业务在中国的突围,采取的是升级与下沉的策略,即将旗下财富管理品牌Citigold的门槛从50万提升至100万人民币;同时推出一个二类账户的数字化平台,服务更广阔、门槛更低的客户群体。
破局路径
相比于内资银行,外资银行的利润率更低,但是经营更为稳健。平安证券研报显示,根据2019年1季度最新数据,外资银行资产利润率为0.64%,低于国内整体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1.02%。从不良贷款率来看,外资银行一直低于我国的商业银行。从资本充足率和拔备覆盖率来看,外资银行都处于高位,且都高于国内经营较为稳健的大型商业银行。
从资产类别来看,外资银行也在不断调整其资产结构。以企业贷款为代表的传统业务占比持续下降,自2016年开始,外资银行加大对其他资产的资金投向,其他资产的规模占比迅速上行。外资银行的净息差持续低于本土的商业银行说明相较于本土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不过,当下,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的资产占比仍不足2%,在金融危机之后,外资在华资产的增速甚至有所下滑。在经历了中国金融业开放的黄金时期之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不温不火。而当下,政策限制解除之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如何进一步破局?
曾刚认为,外资银行可能会采取的策略可能包括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增持中资机构股份、加强与中资金融机构的合作。外资银行可充分发挥其在全球金融服务能力和特定领域的竞争优势,与中国整体的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潜在可拓展的空间包括:服务中国“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重大项目;根据我国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带重点项目的支持;境内外业务联动,针对中国的中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专业、全球化、一站式的私人银行服务;申请发起设立或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充分发挥外资银行在资管领域的业务优势,并以此作为零售业务拓展的突破口。
此外,根据2003年的法规,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有持股比例限制,现在这一限制已经取消。未来,不排除外资银行通过并购重组中资金融机构来增强竞争力的可能性。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新规之下,外资在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空间大大拓展,业务空间和盈利的空间增加,对多外资进入中国到中国的金融业有帮助。现在,中国金融业发展高峰期已经过了,国内金融业正在进行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政策出台之后外资也不会立马大幅度增加,我们只要把基本的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好,那些有长远投资眼光的外资机构一定会慢慢增多。
曾刚预计,外资银行进入的节奏仍将保持平稳。外资银行的经营理念相对成熟,更注重投资回报率和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在一系列对外开放政策推出后,预计外资银行会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市场的研究,对介入中国市场的时机和方式进行整体评估,并在进入节奏上,继续保持平稳渐进态势。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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