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13540 债券简称:南威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8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2日总股本407,097,8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9980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22,049,456股,实际配售120,159,1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875,3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16,100.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1,159,235.15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8〕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03.4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401.68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剩余7,179.61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1,179.6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65.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中的3,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与国金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8-120),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调整后的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因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保荐机构。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丰泽”)与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8-13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的建设分为两部分,其中“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研发”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以PPP等模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合计到位募集资金438,755,394.30元,初始全部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后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增资的建设。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6,046.34万元。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18-045)。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8)审核字H-012号《关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19-02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
公司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将新兴的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关键技术融合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提升业务部署能力,积累智慧城市总包及运营经验,将有助于公司在全国市场推广智慧城市总包及运营业务,并通过PPP项目的运营使公司形成长期稳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收入的快速增长和良好发展,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北京运营中心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新增的“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募投项目”,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已累计使用资金892.1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实际到位募集资金4,500万元中的3,000万元(占配股募集资金净额4.61%)变更为用于“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019.8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3,000万元,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告编号:2018-096)。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表1:
编制单位: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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