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补充说明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补充说明公告
2019年08月14日 01:2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上述项目推进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现就相关风险补充提示如下,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合作备忘录》涉及的ZH12数据中心项目包括3个模块,目前初始仅授予1个模块。本次《合作备忘录》涉及的项目土建总包、机电工程标段等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落实,项目土建总包合同、机电工程合同等正式商务合同尚未签订,仍存在最终未能推进项目合作的风险。

  2、在项目开展前期,华通云数据需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推进,项目公司的设立尚需经公司内部审批。ZH12数据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时间需根据项目公司的设立进度确定,项目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另外,项目公司开展业务需取得IDC数据中心经营的相关资质,后续可能存在无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风险。

  3、就ZH12数据中心项目,初始获取1个模块(初步测算运营期间含税不含电总收入52,785万元),后续将视第1个模块的完成情况,获取后续份额,累计3个模块(初步测算运营期间含税不含电总收入158,356万元)。可能存在第1个模块的完成情况不达预期导致阿里巴巴最终给予的下单量未达预期的风险。

  4、华通云数据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进行建设后提供运维服务。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建设期间,华通云数据需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所机电设备,1个模块初步估算投入金额为16,000-18,000万元,华通云数据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

  数据中心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可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毕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阿里巴巴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验收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数据中心服务协议签署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华通云数据通过提供运维服务确认业务收入,初步测算初始授予的1个模块运营期间不含电总收入为52,785万元(含税),且分10年分期确认,每年的收入及利润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且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对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收入预测根据项目结算模式及阿里巴巴给予的下单量等测算。因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且受机柜上架进度、实际运营能耗水平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入不及预测数据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备忘录》涉及事项的进展及上述协议的签署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合作备忘录 浙大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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