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暨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申请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包括股权转让款本金59,000,000元;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共计652,500元;以59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7月1日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若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收回上述款项,将增加公司收回款项当年净利润,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进展
鉴于广州达赛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荆杰(以下简称“被执行人”)未支付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赛尚”)67%股权转让款,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6月29日获得受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与被执行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18)津01民初4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8-171)
根据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支付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及期间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截止2019年6月30日,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被执行人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00万元、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股权转让款占用利息损失100万元和案件受理费1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2,900万元和占用利息仍未支付。因此,根据民事调解书,若被执行人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未能按照协议足额支付款项,则公司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公司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受理。
二、强制执行申请内容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1、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59,000,000元;
2、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共计652,500元;
3、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以59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7月1日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4、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若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收回上述款项,将增加公司收回款项当年净利润,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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