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邮政局: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将包裹放到快件箱
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这意味着,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将包裹放到快件箱。
据了解, 该管理办法所称智能快件箱,是指提供快件收寄、投递服务的智能末端服务设施。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智能快递柜、代收网点等均包含其中。该办法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实践中,智能快件箱以其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城市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涉及的寄递流程较为复杂、操作环节较多、相关企业责任划分不清晰、收投服务不规范、用户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在此情况下,原有制度安排已不能满足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发展需求,有必要制定部门规章,理顺法律关系,明确服务规则、把好安全底线,促进快递末端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新期待。
快递专家赵小敏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实际上,这个规定一直存在,意在要求配送企业完全按照用户填写的地址送货上门。这次是由国家邮政局提议,交通运输部审议通过的一项明文规定,相当于是行政级别更高的一个部门来推动一项服务规范落到实处。
中国物流学会研究员杨达卿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管理办法要求快递企业增加针对消费者的征询,这利于规范服务流程,也能防止个别快递员的“懒人配送”操作。
然而,快递员却对此持不同意见。一名圆通速递的快递员对记者表示,征询用户同意才能投递入柜,这个规定一直都有。但在实际配送操作中,快递员为了节约时间和电话费,往往没有完全按照流程来操作。
“一般呼叫电话,短则十几秒,长则三十秒,加上沟通时间,至少需要花费一分钟左右;如果每天配送100个件,那么沟通时间就需要100分钟。这是一个很不实际的选择。”该快递员对记者称。
他同时表示,此次国家邮政局明文规定这项条例,快递公司应该会有所响应,或许以后对配送快递的规范要求会更加严格,“我们送快件也更加不容易了”。
赵小敏认为,结合目前市场的具体情况,要想完全按照该规定来执行配送,还有很大的市场弹性和操作空间。
“最终的末端配送结构还是会形成一个多元化的方式,包括送货上门、智能快递柜、网点代收以及共享中心等。但总体来说,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送货上门还是主流服务方式,也是快递公司的服务目标和方向。”赵小敏称。
据了解,此次《办法》根据企业从事的服务环节,将提供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企业细化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具备与快件收寄、投递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规定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此外,《办法》紧密衔接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了企业在监控设备安装、寄件人身份查验、物品信息登记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
(国际金融报记者 汪建君)
责任编辑:覃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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