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干诺道中137-139号三台大厦12楼全层
通讯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37-139号三台大厦12楼全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总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9日通过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于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恒润股份7,0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4月25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恒润股份1,0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
2019年5月14日,根据《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45,600,000股。本次分红后,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恒润股份8,37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5%。
2019年7月16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恒润股份1,09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5007%。本次权益变动后,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恒润股份7,279,9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恒润股份股票1,04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登记证及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ohui Meng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ohui Meng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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