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7月5日,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责令江淮汽车针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 87.98万元,并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1.69亿元。
责任编辑:常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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