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0日 07:39 中国证券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222,840,000.00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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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祥凯龙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280,000.00元转由钟祥凯龙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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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1,520,000.00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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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3,114,3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14.82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述决议,钟祥凯龙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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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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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40 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 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钟祥凯龙于2018年5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钟祥凯龙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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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万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2.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祥楚兴公司”)实施。钟祥楚兴公司未对改造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实际效益为根据钟祥楚兴公司经营情况,合理分配费用,测算确认改造项目产出实现效益情况,其中所得税费用按照改造项目实现利润总额乘以钟祥楚兴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确认。

  注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6.13万元。

  注4.2016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2016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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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7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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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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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2018年公司扣除银行手续费700.00元外实际并未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与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之间的差异1,776.69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湖北及附近地区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主要与下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兴”)发生的民爆器材采购、销售。

  2、公司(含分子公司)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发生的民爆器材销售等。

  3、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硝酸铵产品、膜卷等销售及民爆器材采购。

  4、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凯龙”)发生的销售水电、薄膜袋/纸箱、租赁及劳务等。

  5、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深圳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备品备件、关键原材料采购及研发劳务等。

  6、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民爆器材/膜卷等销售。

  7、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民爆器材/膜卷等销售

  8、公司(含分子公司)与英博金龙泉啤酒(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泉”)及子公司发生的膜卷等销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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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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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曾任、独立董事杨祖一现任雪峰科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现任淮北矿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和第10.1.6条第(一)项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于2019年1月对上述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北联兴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湖北联兴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刘孝庆

  注册资本:2,979.486510万元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105号

  经营范围: 民爆器材的销售及咨询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763.14万元,净资产3,776.05万元;营业总收入61,612.01万元,净利润48.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高争民爆

  关联关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为高争民爆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公司与高争民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杨丽华

  注册资本:18,400万元

  住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8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2日);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月11日);仓储服务;包装物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8,46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584.13万元;营业总收入35,888.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6.83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度业绩快报)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3、国泰集团

  关联关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为国泰集团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公司与国泰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注册资本:39,123.398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按生产许可证范围,有效期至2021年2月6日);设备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开发、销售、运输(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范围经营);培训咨询;民爆器材行业的投资及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爆破项目设计施工业务(《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3,375.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445.49万元;营业总收入86,831.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3.76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度报告)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4、金奥博

  关联关系:本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为金奥博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公司与金奥博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明景谷

  注册资本:11,306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R2-A栋3、4层

  经营范围:销售复合乳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及以上项目的设计、开发、技术转让和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化软件、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复合乳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1,841.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297.46万元;营业总收入41,846.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4.92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度报告)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5、摩根凯龙

  关联关系:目前,本公司持有摩根凯龙30%股权,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摩根凯龙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Holly Leigh Hulse

  注册资本:4,345万元

  住所:荆门市泉口路20-1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有隔热、耐火性能的纤维制品(包括纸、异形、砌块、墙板类产品),本企业相关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以及非标设备和配件的制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038.12万元,净资产12,781.80万元;营业总收入14,716.79万元,净利润1,852.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6、淮北矿业

  关联关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现任淮北矿业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淮北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孙方

  注册资本:211,238.1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76号

  经营范围: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存储;煤炭外购;煤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信息化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运营维护服务及相关项目建设;智能化系统运营与服务;技术、经济咨询服务;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硝酸铵、硝酸甲铵、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房地产经纪,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淮北矿业的总资产5,895,664.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2,029.15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5,468,722.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930.91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度报告)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7、雪峰科技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曾任雪峰科技独立董事,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现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雪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康健

  注册资本:65,87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地爆器材回收利用。化工生产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停车场;房屋租赁;装卸;劳务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9月30日,雪峰科技的总资产265,6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917.23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42,718.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4.54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8、金龙泉

  关联关系:金龙泉副董事长谢模志为本公司原董事(2018年5月24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及第10.1.6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在2019年5月24日前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王仁荣

  注册资本:5997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金龙泉大道89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啤酒、饮料、纯净水、啤酒糟及其相关副产品,汽车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38亿元,净资产4.27亿元;营业总收入4.91亿元,净利润0.2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民爆器材、销酸铵等系列产品,采购的原材料也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分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并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增补2019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议案8、《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10、《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1、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6、议案8至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议案13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  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37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1、 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2、 登陆“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http://t.10jqka.com.cn/newcircle/activity/liveShow/?sid=53694)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宏先生,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永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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